证券代码:002182 证券简称:宝武镁业 公告编号:2026-39
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0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7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07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孔祥宏先生
6、会议地点: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6 人,代表股份 557184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5055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3 人,代表股份 51212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3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4 人,代表股份 51224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3 人,代表股份 51212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37%。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结果
关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 总表决情况 30659806 55.0263% 24942463 44.7652% 116180 0.2085%
1.00 司和宝钢金属有限公司避免同 其中,中小股 通过
26166235 51.0811% 24942463 48.6921% 116180 0.2268%
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提案 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郑刚、王恩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宝武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0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