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
2701A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1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信息披露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怡指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亚通控股
怡亚通、上市公司指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准则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指号》变动报告书》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
注册地址:
大厦 2701A
法定代表人:周国成
注册资本:5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4886049X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4月7日
经营期限:2003年4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燃料经营范围:
油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周国辉持股99.0099%、周爱娟持股0.99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长期居住是否取得境外其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地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周国辉男董事长深圳中国否
董事、总经周国成男深圳中国否理张亿祥男董事深圳中国否周爱娟女监事深圳中国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怡亚通的股份外,未有在境
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持股情况持股情况义务人股份性质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合计持有
股份26390009910.1625974489910.00
怡亚通控其中:无
股限售条件26390009910.1625974489910.00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
(%)
集中竞价2025年11月17日10000000.0385
集中竞价2025年12月18日10000000.0385
集中竞价2026年1月5日21552000.0830
合计-41552000.16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怡亚通控股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为137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1.91%,占公司总股本的5.28%。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卖出公司股票共计
30000000股。卖出股票均为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股)(%)
2025年3月14
集中竞价交易日—2025年5255000000.9819月29日怡亚通控股
2025年6月3
大宗交易45000000.1733日
合计-300000001.1552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
5、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
11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周国成
2026年1月6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海滨社区滨港二路31号股份有限公司在地怡亚通大厦906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信息披露义福南社区深南中路3039名称股有限公司务人注册地
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A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无一致行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是□否□数量变化动人
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263900099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10.16%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4155200股,信息披露义务
变动比例:0.16%人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59744899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例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1月5日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减持动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不适用□资金来源
13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不适用□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是□否□不适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周国成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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