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怡亚通
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怡亚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474311272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69 元。
截至2021年7月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224519865.68元,扣除发行费用
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9368404.12元。
至2021年7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36480711.10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4090107.60元;本报告
期使用募集资金77577633.19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69271883.57元;截止2025年
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4250100000200004183、4000023329201219912、
121908340110188、0039294103004601407和44301560045807220000专门用于本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4日与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子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邮件附件中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截止日余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备注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4250100000200004183716346978.680.00已销户
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福田
4000023329201219912387668599.290.00已销户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1908340110188175789988.600.00已销户
深圳深南中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39294103004601407122666519.800.00已销户
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
44301560045807220000796896317.750.00已销户
行
合计2199368404.120.00
2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 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所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公司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
3现。本次调整,“数字化转型项目”拟增加投入募集资金17674.98万元,主要用于软件及设备购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减少17674.98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产业政策性融资和自有资金投入予以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调整前拟投入募本次调整后拟投入募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调整金额集资金集资金山东怡亚通供应
113959.7271634.70-17674.9853959.72
链产业园项目
数字化转型项目35440.5512266.6517674.9829941.63
4、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5、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69271883.57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及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
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及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亚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怡亚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5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199368404.1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7577633.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36480711.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本年度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累计资进度(%)预定可使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实现的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用状态日预计效益效益大变化
变更)(2)/(1)期承诺投资项目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是1021549000.00539597178.6823000000.00387162395.8271.75不适用---------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是552836100.00387668599.2949446593.19369803370.2595.39不适用---------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是250685900.00175789988.600.00465269.190.26不适用------是
数字化转型项目是174929000.00299416319.805131040.00181639381.260.66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否800000000.00796896317.750.00797410294.64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800000000.002199368404.1277577633.1917364-----1、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暨2023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募投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整体进度放缓,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宏观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环境因素影响,上述项目涉及的报建、审批、用工等环节受到一定程度制约,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募投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2、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目前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7月31日。
63、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4、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是在上海临港洋山保税港区的自有土地新建仓储物流基地,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随着外部宏观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前期在上海金桥、洋山港等地区建立了仓储物流中心,经过多年建设经营,目前运营情况良好,已基本能满足公司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当前环境下的业务运作需要,在此情况下,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基于行业发展趋势及说明
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慎重论证评估,终止了“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将该项目全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不适用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
为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1换情况年8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64090107.60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463626.89元,公司申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65553734.49元。该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10日置换完成。
1、公司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11月11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归还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6月14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8月23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9月2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2、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金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
2022年12月26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月13日归还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2月27日归还0.4亿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3月7日归还0.09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5月24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7月
27日归还0.0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8月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2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8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3、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
7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2日归还0.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0月30日归还0.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1月27日归还0.6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12月26日归还0.07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月8日归还0.3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5月28日归还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6月25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7月19日归还5.9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4、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9月29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0月29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1月5日归还0.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10日归还0.1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26日归还0.1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月8日归还0.2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月
21日归还0.4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2月26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6日归还3.499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于2025年3月12日归还0.0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3月26日归还0.0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7月23日归
还1.14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7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无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无额及原因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额人民币350705248.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及2025年8月1日召开的2025年第八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化转型项目”,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剩余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转出及销户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数字化转型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566634.75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根据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99368404.12元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2、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主体,并以变更后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实施题或其他情况
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产业园公司变更为山东产业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南产业园公司,本次实施主体变更并未改变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方式,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3、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8的前提下,公司对“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予以调减,目的是一方面可以取得国家战略级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提升募
投项目的资金自筹比例,一方面也可以用等额调减的募集资金补足“数字化转型项目”的自筹投入资金,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调整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金额等均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及投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影响该项目达产后的产能目标和经济效益的实现,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坚许元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