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证券简称:海得控制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5年12月16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夏园强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1人,代表股份145430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26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27人,代表股份7272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65%。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8838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9.45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6人,代表股份6592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73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6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0%;反对101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75%;
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1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012%;反对1014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484%;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4%。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21%;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
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9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430%;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2%;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8%。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5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8%;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
弃权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94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70%;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2%;弃权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8%。
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53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9%;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2%;
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94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1798%;反对1031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822%;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80%。
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4343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21%;反对104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56%;
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84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436%;反对104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14%;弃权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49%。
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郭
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其持股59391380股。
表决结果:同意8495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82%;反对104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11%;
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186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711%;反对10420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93%;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5%。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及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