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证券简称:海得控制公告编号:2026-017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5月25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
楼4楼报告厅召开;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
和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5月
25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夏园强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7人,代表股份144549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759%。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34人,代表股份6395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0527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9.933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7人,代表股份4021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3221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10%;反对1115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14%;
弃权2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6%。
2、《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322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24%;反对110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2%;
弃权21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43492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2%;
反对95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1%;弃权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38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805%;反对958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886%;弃权9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09%。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460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67%;反对881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96%;弃权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306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9728%;反对881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94%;弃权2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78%。
5、《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2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31%;反对1230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4%;
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9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57%;反对1230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434%;弃权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08%。
6、《关于考核并发放公司2025年度董事浮动薪酬的议案》其中,许泓先生、郭孟榕先生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许泓先生持股76850924股,郭孟榕先生持有59391380股。
表决结果:同意696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507%;反对115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62%;
弃权1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5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224%;反对1156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69%;弃权1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07%。
7、《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217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88%;反对111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1%;弃权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63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1788%;反对1118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968%;弃权2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44%。
8、《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3193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17%;反对128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94%;
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038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10%;反对1285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035%;弃权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207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83%;反对332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3%;
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05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493%;反对3326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61%;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