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本次注销部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共计72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因此由1472万份调整为1400万份。
二、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