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华天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8 00:00 查看全文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管理的规范和健康运作,防范和规避投资风险,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公司控股子公

司进行委托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理财活动。

第四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要求:

(一)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影响生产经营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购买理财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的,其投资的产品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须经审批后方可购买,且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二章委托理财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公司应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委托理财机

-1-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作框架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六条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

第七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报告

制度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第八条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

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三章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第九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如下:

(一)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委托理财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委托理财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用于委托理财的额度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投资额度达到第九条第(二)项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

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在进行委托理财前,公司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审批适用上述规定。

委托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批的额度。

第十二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2-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四章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及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审议通过的委托理财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财务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委托理财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

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进行风险性评估和可

行性分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选择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定期回顾;

(三)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应随时密切关注受托方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

情况时应及时上报,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损失;

(四)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在理财业务约定到期日,负责向相关受托方及时催收理财本金和利息;

(六)负责就每笔理财产品逐笔登记台账,密切关注过去十二个月委托理财

累计成交金额,确保公司委托理财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财务部在每次与受托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后,要及时将相关理财审批计划等相关文件移交给相应的核算人员进行入账归档。

第十六条公司委托理财事项及其进展应及时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财务总监报告委托理财情况。

第五章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公司审计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包括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办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和账务处理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委托理财业务情况。

-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二十条在投资的理财产品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财务部应及时报告财务总监,并采取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证券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财务部提供的委托理财信息及本规定第二十条发生的情形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及时进行披露。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应确保提供的委托理财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证券部应确保披露的内容和财务部提供的内容保持一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