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全聚德: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6 00:00 查看全文

全聚德 --%

证券代码:002186证券简称:全聚德公告编号:2026-1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全部议案实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

9:15至2026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217号公司517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金梅女士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1等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5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5499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7.4060%。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47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6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35725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21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774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184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74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09%;

反对265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5%;弃权

3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516%。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2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891%;反对265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726%;弃权3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8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报告,报告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66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7%;

反对265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

3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58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15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187%;反对265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547%;弃权3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65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51%;

反对301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1%;弃权

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14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102%;反对301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3019%;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3同意142488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06%;

反对265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

3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36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225%;反对265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547%;弃权3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85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89%;

反对257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3%;弃权

4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988%。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3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990%;反对2578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2184%;弃权4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2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34691476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778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097%;反对265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853%;弃权

4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4050%。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2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891%;反对265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547%;弃权36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6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33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32%;

反对304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1%;弃权

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3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582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106%;反对3045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8.6015%;弃权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74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09%;

反对257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06%;弃权

4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308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622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5891%;反对257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1949%;弃权44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5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制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364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54%;

反对27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4%;弃权

3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43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512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579%;反对278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193%;弃权35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366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71%;

反对278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0%;弃权

3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515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814%;反对278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137%;弃权3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9%。

6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42449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42%;

反对2697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9%;弃权

3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7598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18%;反对2697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3332%;弃权3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李丽、齐曼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7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