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BEIJING CHINA目 录
1.专项审核报告1
2.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3116号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聚德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2025年度通过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全聚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1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经审核,《2025年度通过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全聚德股份2025年度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
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崔伟英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其兵
中国·北京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2中 审 亚 太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C h i n a A u d i t A s i a P a c i f i c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2025年度通过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项目名称行次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续费
一、存放于北京首都旅游集
188214694.453250497481.993284568679.0554143497.39655245.46
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注:本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016年3月31日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于2016年4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本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2022年5月18日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
本表已于2026年4月17日获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法定代表人:吴金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冉然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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