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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百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187证券简称:广百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1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康永平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82名,代表股份数量3534753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279名,代表股份数量21915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268%。

18、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223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

反对112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弃权1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463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反对112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弃权1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1860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

反对121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弃权7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426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6%;反对121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弃权7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21923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

反对117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10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432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8%;反对117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弃权10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选举张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威先生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352198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

反对118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弃权9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1438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反对11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弃权9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律师事务所: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静雯、陈乐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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