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傅震刚)
本人现任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依托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傅震刚,男,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浙江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年3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1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1年6月-2016年5月,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6年5月-2017年8月,创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2年5月,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2025年1月,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浙江浙企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杭州萧山浙企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所有会议本人均未缺席并
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全年、半年度及季度的财务报告及相关内容和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变更财务总监等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就公司披露的董监高人员薪酬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聘任财务总监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上述会议本人全程亲自出席,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对所审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拟
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了解、沟通,并就会前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对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2、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高效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运行及财务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年度审计专项会议,就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内部控制审计等关键内容充分沟通研讨、审慎发表意见。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年度述职工作中,主动公开个人联系邮箱,畅通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认真审阅投资者诉求与相关问题,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多渠道广泛听取和收集投资者意见。
4、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相关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情况进行认真审查与了解;同时专门安排时间对公司
项目开展实地走访与现场调研,核查公司财务及业务运行情况,现场履职时间共计17天。此外,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非现场方式,及时跟进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展,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就公司经营发展相关事项提出意见与建议。
5、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场所等保障条件,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予以积极支持与配合,就相关关注事项及时反馈说明,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相关信息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股东承诺履行、会计师
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募集资金使用、资金占用及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始终秉持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坚持独立判断、审慎履职,依法依规发表专业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了审慎核查,重点关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及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影响。经核查,本人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审核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与财务会计报告,并对相关财务信息予以审慎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此外,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运行,公司提交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公允反映当期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的实际情况。
3、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该事项予以审慎关注,认为相关聘任安排符合公司审计工作开展及规范治理要求,有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独立性。
4、聘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财务负责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审慎审核,重点核查了拟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诚信状况,确认其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规范、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公允。
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管理制度,未发生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予以审慎核查,始终坚持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在董事会决策中切实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联系方式:
傅震刚:461887391@qq.com。
独立董事(签字):傅震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