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证券简称:中光学公告编号:2025-059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海波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54898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4.2152%。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39647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43.631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2名,代表股份15251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
0.58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见证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投给候选人占出席总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是否当选的选举票数股份数选举陈海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111427265798.9461%是
独立董事
1.02选举魏全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11426170098.9366%是独立董事
选举曾时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311427169898.9452%是
独立董事选举张亚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411426244198.9372%是
独立董事选举邹晓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511427243798.9459%是
独立董事选举路云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
1.0611426152898.9364%是
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投给候选人的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选举票数份总数的比例
1.01选举陈海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6875076.9729%
1.02选举魏全球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5779376.7657%
1.03选举曾时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6779176.9548%
1.04选举张亚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5853476.7797%
1.05选举邹晓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6853076.9688%
1.06选举路云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5762176.7624%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投给候选人占出席总股份是否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的选举票数数当选选举王占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11426253698.9373%是
独立董事选举荆杰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11426333398.9380%
2.02是
独立董事
选举孙高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11426133398.9363%是
2.03
独立董事
选举李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11426234398.9371%是
2.04
立董事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中投给候选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人的选举票数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01选举王占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5862976.7851%
2.02选举荆杰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5942676.7966%
2.03选举孙高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5742676.7587%
2.04选举李晓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05843676.7778%
议案1、议案2获得通过,陈海波先生、魏全球先生、曾时雨先生、张亚昌先生、邹晓丽女士、路云飞先生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占山先生、荆杰泰先生、
孙高飞女士、李晓女士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选与公司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张东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表决意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的中见代表股份议股东所持有代表股份数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数(股)表决权股份总(股)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同意99.8050%506074895.7396%
115264655
反对1581000.1369%1581002.9909%
弃权671000.0581%671001.2694%表决结通过果
4.《关于确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表决意占出席会占出席会议见代表股份数议股东所持有代表股份数的中小投资者所
(股)表决权股份总(股)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
同意11514985599.7056%494594893.5679%
反对2288000.1981%2288004.3285%
弃权1112000.0963%1112002.1037%表决结通过果
注:上述表格内比例是指该表决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各表决项占比均保留四位小数并经四舍五入处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红军、鲁放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