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陈斌波)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题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陈斌波105500否1
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3次,审计委员会7次,风控委员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参加了2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作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参加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
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况详见第二部分内容。
2、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问答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
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2025年3月,本人参加成飞集成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回答了投资者的问题,为其解答疑惑;2025年9月,本人前往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和浙江吉文集成车身技术有限公司参与实地调研,听取了集成瑞鹄2025年经营情况、重大投资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参观了集成瑞鹄芜湖地区新工厂,对集成瑞鹄在产线自动化提升、产品质量提升方面提出建议。听取了浙江吉文集成公司经营情况、零跑 A/D 平台项目投资及产线汇报,参观了零跑 A/D平台产线生产建设情况,对于未来热成型、电池盒产业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
通过现场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通过公开信息和内部沟通等多种途径对公司及相关业务投资的日常信息关注了解。六、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七、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姓名:陈斌波
电子邮箱:binbo.chen@ecarxgroup.com
独立董事:
陈斌波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