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0证券简称:成飞集成公告编号:2025-020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现场
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666号附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董事长石晓卿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4月24日9:15至2025年4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6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60023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
51.850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3249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51.0830%。
1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52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0.7673%。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52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8729343股的
0.767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293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188%;反对5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37%;弃权1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43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388%;反对5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674%;弃权1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38%。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288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162%;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883%;弃权1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644%;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2股份总数的19.4835%;弃权1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2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289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165%;反对5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718%;弃权20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9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862%;反对5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645%;弃权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93%。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4、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271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072%;反对551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967%;弃权1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09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21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571%;反对551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09%;弃权1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21%。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5、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302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236%;反对4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652%;弃权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12%。
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52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657%;反对49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213%;弃权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9%。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6、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236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5882%;反对5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3006%;弃权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716%;反对5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54%;弃权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9%。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7、2025年度融资规模核定及授权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5286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99.6149%;反对5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2723%;弃权2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0.11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3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772%;反对50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972%;弃权20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5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文泽雄律师、王方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4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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