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的规范经营、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及公司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等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10)《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4年4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2024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 1 页共 5 页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4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4年8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减资退出参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设备转让合同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4年10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4年10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2页共5页(2)《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刊登在2024年12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依规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共计10次,股东大会1次,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决策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均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3页共5页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为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关于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压实内幕信息管理责任,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通过及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泄露内幕信息及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出现内幕交易及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八)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及披露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息传递、审核及披露流程规范,未出现重大事件泄露、内幕交易等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4页共5页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忠实履
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促使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质量;依法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公司的权益;不断提升监事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监事能够独立、公正、有效地行使职权。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第5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