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成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吕成龙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吕成龙,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中联(深圳)律师事务所兼职律
师、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硕日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开展自查。经核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1页共5页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具体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现场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董事会次未亲自参会次数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次数加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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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其他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信息披露委员会,对董事高管等关联人薪酬、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核查。
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及签署债权延期协议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通过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
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内审工作安排、审计重要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与了解,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2页共5页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及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针对公司重大事项,结合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提出相关建议。同时,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会议,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沟通,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有效传递市场关切,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为18天。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契机,积极与经营层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履职期间,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关联交易等事项;不定期与公
司法律部门人员会谈,深入了解相关诉讼情况并提出合规建议;密切跟踪外部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提出针对性建议。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经营层及相关方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促使本人能够依据翔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咨询或者核查;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进行预计、审议与披露,相关议案已依据审议权限分别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本人认真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就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3页共5页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持续跟踪。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交易所的监管规定与法律法规要求,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整个过程中,全面贯彻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核心原则。在时效性方面,公司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披露信息,保障所有投资者能够公平、同步地获取信息,有效维护了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整体来看,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运行规范,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三)诉讼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涉诉事项的动态进展,尤其针对公司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及应收账款债权主张事宜,持续跟踪并及时提出专业意见,以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诉讼相关事项均按照既定程序与要求,通过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合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推动董事会客观公正、独立运作,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审慎的态度,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助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chenglonglyu@jinjia.com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4页共5页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成龙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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