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吕成龙)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吕成龙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专业合理的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吕成龙,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道可特(深圳)律师事务所兼
职律师及高级顾问、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严格按照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1页共4页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现场出席董事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董事会次董事会次未亲自参会次数大会次数次数次数数次数加董事会
105500否1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客观、公正地作出判断,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其他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信息披露委员会,对高管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董监高薪酬、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核查。
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减资退出青岛嘉泽、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本人通过现场质询、列席年报沟通会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内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进行了解、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完善与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2页共4页判断;本人不限于以电话、邮件、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针对公司重大事项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有效传达市场关切,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期间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事项;不定期与公司法律部门人员会谈,就公司相关诉讼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提出合规化意见;密切关注外部环境、行业
发展趋势及舆情对公司的影响,并给予适当的建议。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经营层及相关方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促使本人能够依据详实的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进行预计、审议和披露,
相关议案根据审议权限分别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我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成龙)第3页共4页联股东的利益。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认真审阅《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为副总经理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要求,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诉讼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涉诉事项的动态发展,尤其针对公司所涉及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的推进状况,保持高度关注并及时给出专业意见,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针对诉讼相关事宜,均按照既定程序与要求,通过发布定期报告及披露临时公告的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加强沟通与合作,忠实、勤勉、尽责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及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lcl@szu.edu.cn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成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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