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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24年12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兴萌智造

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智数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的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需进行调整;新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香港赫

克乐斯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克乐斯”)的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议案将替代原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与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1页共11页1、调整前后说明

调整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商品、

接受服务及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2025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接受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房租、销售水电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商品、

接受服务及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2025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24191.09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万元,接受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房租、销售水电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2、调整原因

2025年1月1日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及控股

子公司发生了供应链贸易业务,采购额实际发生额人民币24191.09万元,销售额实际发生额人民币3050万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将资金资源集中投入战略性产业布局,同时规避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潜在风险,2025年5月1日起公司不再与兴鑫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供应链贸易业务,同时不再开展类似供应链贸易业务,相关款项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启动催收程序。因此,公司与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的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将调减。

(二)新增与赫克乐斯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1、调整前后说明

调整前:未作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

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赫克乐斯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2、调整原因

赫克乐斯是公司于2024年9月成立的参股子公司,鉴于实际业务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赫克乐斯销售精品纸包装产品。此次新增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将有效促进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与优化资源配置。

除前述调整内容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2025年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做变动。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2页共11页二、调整后的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中包装”)出租房屋、采购商品,预计2025年出租房屋所销售额提供的服务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仁包装”)采购材料及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采购额不超人民币1000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

受服务及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2025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24191.09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3050万元,接受服务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房租、销售水电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

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承智印”)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劲嘉”)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安泰”)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

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赫克乐斯销售商品,预计2025年销售额不超过人

民币10000万元。

(二)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3页共11页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度合同签

关联交易定价2024年发生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订金额或预计金原则金额额

颐中包装200635.96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24191.0984130.18

向关联人采购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0350.23

原材料、商品安徽安泰01119.77

申仁包装1000717.45

小计25391.0986953.59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120006296.87

颐中包装012063.98

鼎承智印以市场价格作1500014057.85

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为定价依据,160005575.88向关联人销售

安徽安泰具体由交易双1100012228.95

产品、商品

申仁包装方协商确定20005467.06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305040415.56

赫克乐斯10000150.70

小计69050.0096256.85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200199.60向关联人提供

颐中包装800116.96服务

小计1000316.56

接受关联人提兴鑫互联300612.60

供的服务小计300612.60

总计/95741.09184139.60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具体交易类别和发生金额可以在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4页共11页2024年实2024年预计发实际发生额占实际发生额与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交易内容际发生生金额同类业务比例预计金额差异

颐中包装635.9600.73%兴鑫互联及

84130.189000096.75%-6.52%

控股子公司采购材贵州劲嘉及

向关联人采购料、商品350.2312000.40%-70.81%控股子公司

材料、商品

安徽安泰1119.7715001.29%-25.35%

申仁包装717.4500.83%

小计86953.5992700/-6.20%重庆宏声及

6296.8743006.54%46.44%

控股子公司

颐中包装12063.98710012.53%69.92%

鼎承智印14057.851280014.60%9.83%贵州劲嘉及销售产

5575.8861005.79%-8.59%

向关联人销售控股子公司品、商品

产品、商品安徽安泰12228.951200012.70%1.91%

申仁包装5467.0642005.68%30.17%兴鑫互联及

40415.565000041.99%-19.17%

控股子公司

赫克乐斯150.7000.16%

小计96256.8596500/-0.25%兴鑫互联及房租及物

199.6022063.05%-9.27%

控股子公司业向关联人提供房租及劳

服务颐中包装116.96140036.95%-91.65%务服务

小计316.561620/-80.46%兴鑫互联及

接受关联人服咨询服务612.60500100%22.52%控股子公司务

小计612.60500/22.52%

总计184139.60191320/-3.75%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采购材料、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双方业务实际需求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颐中包装销售商品金额与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有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较大差异,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颐中包装转让设备所致,设备转让含税总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价为人民币4634.14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异的说明

议审议批准,已完成相应审议程序。

3、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符合预计范围。部分与关联

方发生的交易类别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超出部分未达到披露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违反相关

差异的说明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5页共11页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宏声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9.277万元

2、法定代表人:肖松波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承印烟草商标、药品商标、食品商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产品包装设计;防伪包装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户外广告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宏声总资产为696697641.44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53435091.63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1713076.6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3665567.99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宏声46%股权,通过控股子公司重庆

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宏声3%股权,重庆宏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重庆宏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与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颐中包装

1、注册资本:人民币2940万元

2、法定代表人:张崇明

3、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商标印刷、承接制版业务)(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及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生产、销售:烟用包装纸、内衬纸、拆封拉线、BOPP 薄膜、卡纸、礼品盒及其他

包装材料、胶黏剂(不含危险品)、打火机、过滤嘴及其他烟用产品;实验室检

测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搬运装卸、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1月30日,颐中包装总资产为818909353.7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91475578.70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1218209.0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7373373.34元。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6页共11页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佳信(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2024年12月,佳信(香港)有限公司以减资的方式退出持有的颐中包装30%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颐中包装为公司能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在2025年12月4日前,颐中包装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颐中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申仁包装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33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李帅

3、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

术成果;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仁包装总资产为773271700.56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610961672.75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01888478.6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510318.36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申仁包装35%股权,并通过以下方式间接

持有申仁包装股权:公司持有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华

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30%股权、香港润伟实业

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60%股权、最终由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持有申仁包装10%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晓华为申仁包装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申仁包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申仁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兴鑫互联

1、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纪凯

3、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7页共11页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

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兴鑫互联总资产为

1164927676.2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78805680.69元,2024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1981056967.7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058562.19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兴鑫互联44.5%股权,兴鑫互联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兴鑫互联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富培军、任元丽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五)鼎承智印

1、注册资本:3046.875万元人民币

2、法定代表人:宋相明

3、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及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

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经销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印刷材料;商务信息咨询;

印刷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鼎承智印总资产为390740446.27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99588396.21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44209221.68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888946.05元。

5、与公司的关系:2024年9月,公司转让持有鼎承智印48%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监事李青山、高级管理人员吕伟兼任鼎承智印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截至2025年9月18日前,鼎承智印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鼎承智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8页共11页(六)贵州劲嘉

1、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何承鹏

3、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材料的设计、制版,包装装潢

印刷品印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劲嘉总资产为518249066.83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99063752.36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2651083.9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1577907.64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贵州劲嘉49%股权,贵州劲嘉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贵州劲嘉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贵州劲嘉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七)安徽安泰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谢汉

3、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安徽安泰总资产为581827833.18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96323286.62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72576270.6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4784862.83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安徽安泰48%股权,安徽安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安徽安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安徽安泰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八)赫克乐斯

1、注册资本:2000万港币

2、执行董事:吕伟

3、经营范围:贸易、货物进出口

4、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赫克乐斯总资产为1631485.19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73890.98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31485.19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9页共11页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73890.98元。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持

赫克乐斯40%股权,赫克乐斯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赫克乐斯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吕伟为赫克乐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赫克乐斯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赫克乐斯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法人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

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10页共11页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判,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个别关联方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减,以及新增与个别关联方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调整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替代原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交易双方业务规划做出的,调整后的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议案按照调整后的内容履行了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第11页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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