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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捷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8 查看全文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敬华)

本人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雷敬华,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2011年取得蒂尔堡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14年取得蒂尔堡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4年

9月至2019年8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助理教授,2019年9月至今任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还担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091.SZ)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10次(均为通讯方式)、股东大会3次(现场方式2次、通讯方式1次)。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和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参加前述董事会专

1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按时召集和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时参加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参与董事会决策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和表决,并对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等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后,本人还及时关注公司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另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及时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有效交流,维护了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每年的述职报告中公布了个人联系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联络。2023年度,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沟通与交流。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与内容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天数共计3天,详情如下:

1、2023年5月9日,到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实地考察,

针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并于当日下午现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2、2023年10月30日,现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2023年10月31日,到公司子公司广州融捷电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实地考察,针对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规划等情况进行调研。

此外,本人还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2月7日听取了财务负责人对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审阅了财务处提供的合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于2023年3月13日参加了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听取年审会计师介绍

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完成进度及审计结果相关情况,并对关注到的重点事项和

重要会计科目进行了解和讨论;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14日对增加

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放弃权利等事项进行了解并签署事前认可函;

并以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十次董事会会议和一次股东大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和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能够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并能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组织或配合独立董事到子公司现场开展实地调查(详见“二、年度履职概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通知期限及时将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通知和文件提供给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也及时办理了披露事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31、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月10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德瑞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9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并于2024年1月1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相关决策会议上都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规定对前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具体内容等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其中《2022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前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晔根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续聘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总裁、谢晔根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张加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新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朱道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谢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

4、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沈洪涛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离职;公司补选会计专业人士饶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

5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财务总监朱道源先生辞职的公告,朱道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财务处任职,其辞职不存在提请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情况1、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

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披露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风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6(此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雷敬华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j.lei@ruc.edu.cn

2024年4月16日

7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静)

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3年10月3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3年10月30日至报告期末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饶静,200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取得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10年取得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学位,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香港科技大学会计系访问学者;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美国罗德岛大学金融系访问学者。2010年7月起至今任职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曾担任会计系副主任,现任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还担任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6892.BJ)和西安驰达飞机零部件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均亲自现场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8(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未发生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参加了该次会议,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上,对各项议案均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和表决,并对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

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后,本人还及时关注公司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另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12月21日,本人参加了公司审计计划沟通会,与公司审计部和会

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沟通与交流。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与内容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天数共计5天,详情如下:

1、2023年10月30日,现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3年10月31日,到公司子公司广州融捷电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实地考察,针对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规划等情况进行调研。

3、2023年12月15日,现场出席了独立董事2023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4、2023年12月21日,到公司现场听取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

计划相关情况,就审计报告完成时间、重点审计事项进行了咨询,并与年审注册

9会计师进行讨论。

5、2023年12月22日,现场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和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能够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并能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组织或配合独立董事到子公司现场开展实地调查(详见“二、年度履职概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通知期限及时将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通知和文件提供给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也及时办理了披露事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本人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并于2024年1月10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相关决策会议上都回避了

10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规定对前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具体内容等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风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11(此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饶静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raojane@163.com

2024年4月16日

12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洪涛)本人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本人已于2023年10月30日辞去了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自报告期初至2023年10月30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沈洪涛,1989 年取得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 年取得 LancasterUniversity 会计学硕士学位,2005 年取得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09 年至

2011年于北京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89年至1991年任黄埔海关关员;1992年

至1996年任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员、副主任科员;1999年曾任普华永道国际会计

公司高级顾问;1999年至今任职暨南大学会计学系,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自2017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603288.SH)独立董事、广西东呈酒店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且符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9次(现场方式1次、通讯方式8次)、股东大会3次(现场方式2次、通讯方式1次)。

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13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参加前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时召集和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在参与董事会决策前,均会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和表决,并对公司审议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等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后,本人还及时关注公司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另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就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及时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报表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有效交流,维护了公司内部控制及财务信息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每年的述职报告中公布了个人联系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联络。2023

14年度,本人还通过参加公司2022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与交流。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与内容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天数共计6天,详情如下:

1、2023年3月13日,到公司现场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听取年审

会计师介绍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完成进度及审计结果相关情况,并对关注到的重点事项和重要会计科目进行了解和讨论。

2、2023年3月14日,到公司现场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进行了解,并对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函。

3、2023年3月24日,现场出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4、2023年4月14日,到公司现场对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

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德瑞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情况

进行了解,并签署了事前认可函。

5、2023年5月9日,到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实地考察,

针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并于当日下午现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6、2023年10月30日,现场出席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外,本人还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2月7日听取了财务负责人对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并审阅了财务处提供的合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并以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一次股东大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和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能够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并能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并组织或配合独立董事到子公司现场开展实地调查(详见“二、年度履职概况”)。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通知期限及时将董事会、

1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通知和文件提供给独立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也及时办理了披露事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1、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1月10日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东莞德瑞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5月9日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相关决策会议上都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16的规定。公司已按规定对前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具体内容等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了《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其中《2022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谢晔根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续聘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总裁、谢晔根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张加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陈新华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

董事会秘书、朱道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谢青松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

174、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而离职;公司补选会计专业人士饶静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财务总监朱道源先生辞职的公告,朱道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在公司财务处任职,其辞职不存在提请中小股东关注的事项。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议情况1、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

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和披露情况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18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风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

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19(此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沈洪涛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ongtaos@vip.sina.com

2024年4月16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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