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凯)
作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凯,200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和理学学士学位,2010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经济学)学位,2014年取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经济学)学位。2014年9月至今一直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自
2025年11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人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自律规则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前述会议,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会1次、现场出席董事会1次。
另外,本人还亲自到现场出席了选举本人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股东会。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和审慎表决,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
1(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前述会议,对前述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参与董事会决策前,均认真阅读、详细研究和调查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在董事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对各项议案均认真负责地发表意见和表决,并对公司审议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等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在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相关议案后,本人还及时关注公司对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另外,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有效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会议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本人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了个人联系方式,方便中小投资者联络。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与内容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为履行融捷股份独立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天数共计4天。
除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的其他主要工作内容有: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关注问题的汇报等。
2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交流、通讯方式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配合和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能够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并能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通知期限及时将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
会议通知和文件提供给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也及时办理了披露事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接受控股股东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00%审核同意,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综上所述,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按规定对前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具体内容等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吕向阳先生为总裁、谢晔根先生为 CEO、张加祥先生、张顺祥先生、谢青松先生、计阳先生为副总裁、冯志敏
先生为财务总监、陈新华女士为董事会秘书,本人对前述聘任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风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
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4(此页无正文,为《融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凯)》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凯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liukeynes@ruc.edu.cn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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