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证券简称:方正电机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州
莫干山国有资本控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德清才创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简称“才创一期”)、Robert Bosch 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
AG (中文名称为罗伯特博世国际投资股份公司,简称“RBINT”)、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RBCN”,与 RBINT 合称“博世”)、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3900万元成立浙江乐驱科技有限公司(暂用名,以登记机关审核为准)。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对外投资投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才创一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才创一期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合资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沈志刚先生、严芸菲女士、沈诗怡女士、沈晓霞女士等四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二、合资合同各方的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罗伯特博世国际投资股份公司(ROBERT BOSCHINTERNATIONALE BETEILIGUNGEN AG)
注册资金:45000000.00瑞士法郎(CHF 45'000'000.00)
注册地址:瑞士索洛图恩州奥伯多夫4515巴德默斯利路1号
(Baderm?sliweg 1 4515 Oberdorf SO)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在瑞士境内外收购、管理和出售任何类型的股权,特别是贸易和制造公司的股权。此外,公司还可在瑞士境内外设立、收购任何类型的其他公司并与之合并,在瑞士境内外收购、抵押、管理和出售不动产及知识产权,并通过董事会决议在瑞士境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为自身
或第三方进行融资、提供担保和保证。公司可向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或集团内其他
公司提供贷款,并可为其对第三方的债务提供各种担保,包括通过质押或转让自有资产或任何形式的担保,即使该等贷款或担保完全是为了其直接或间接股东或其他集团公司的利益而无偿提供的。
经查询,罗伯特博世国际投资股份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企业名称: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6717.3722万美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333号1幢6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1.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利用外商投资的机械制造、轻工、电子
和信息产业领域进行投资;2.开展与公司的投资相关的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和
培训活动;3.向投资者和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4.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不受出
口许可证及/或出口商品配额限制的商品以供出口;5.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决议),公司可以从事下列业务:(1)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或作为其代理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其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及备件;(2)在国内外市场上作为所投资企业产品的采购代理、销售代
理或分销商;(3)为所投资企业产品提供售后服务;(4)向所投资企业提供市
场开发及咨询服务;(5)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仓储和其他综合服务;(6)协助所
投资企业招聘雇员和提供培训;(7)协助其寻求贷款并提供所需的还贷担保;
(8)经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及在其监督下,协助所投资企业平衡外汇收支;6.为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产品在国内的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以及公司、关
联公司和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所投
资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以及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必要的产品为该类集成配套;8.从事与本企业、母公司及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及同
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及相关配套业务和售后服务,通过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批发方式在国内销售其进口的商品;9.在国内采购并以批发的方式销售商品(特种商品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0.进口为所投资企业、关联公司的产品提
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1.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
12.从事仓储(特殊商品除外)、物流,配送及相关综合服务;13.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
14.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
供相关服务;1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16.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从事产品全部外销的委托加工贸易服务;17.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对境内关联公司的外汇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并且在境内银行开立离岸账户,集中管理境外关联公司外汇资金和境内关联公司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用于境外放款的外汇资金以行使财务中心或资金管理中心的职能等(详见备案回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罗伯特·博世投资荷兰有限公司持股100%经查询,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企业名称: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8304.257046万元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主营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吕绍林持股64.6030%,程彩霞持股35.3970%经查询,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企业名称:德清才创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金:30001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707号2幢502-5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州莫干山高新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4.9982%、德清县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14.9995%、德清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997%、
浙江德承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持股9.9997%、德清县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997%、湖州莫干山高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0033%经查询,德清才创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乐驱科技有限公司(暂命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区块创业大道南侧(莫干山国家高新区)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
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5、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资金来源(万元)
1罗伯特博世国际投资
货币140035.8974%自有资金股份公司
2博世(中国)投资有限
货币50012.8205%自有资金公司
3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
货币110028.2051%自有资金限公司
4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
货币70017.9487%自有资金团有限公司
5德清才创一期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货币2005.1283%自筹资金
伙)
合计3900100.00%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合同各方
1、博世方之一 RBINT:罗伯特博世国际投资股份公司
2、博世方之二 RBCN: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3、方正: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4、博众: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才创一期:德清才创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出资情况
1、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800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万元。
2、RBINT 认缴出资 14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5.8974%;RBCN 认缴出资 500万元,持股比例为12.8205%;方正认缴出资1100万元,持股比例为28.2051%;
博众认缴出资700万元,持股比例为17.9487%;才创一期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283%。各方均以货币出资。
(三)股权转让
当一方希望向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其他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任一方均有权向其任一或多个关联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合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前提是该等关联公司已书面同意与转让方在同样程度上
受到合资合同、章程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四)公司治理结构约定
1、股东会: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2、董事会: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应由3名董事组成。博世应有权提
名1名董事;方正应有权提名1名董事;博众应有权提名1名董事。
3、经营管理机构:合资公司应采用管理机构由总经理领导,总经理直接对
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的管理制度。除总经理之外,管理人员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各部门的经理和副经理。博世应有权提名总经理(即首席执行官兼首席技术官)以及提议其罢免或更换。方正应有权提名副总经理(即财务负责人)以及提议其罢免或更换。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应由董事会依其独立判断任免。
(五)利润分配
1、合资公司按中国适用法律计算且为中国公认会计准则认可的任何会计年
度的税后利润应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会计年度的亏损;(2)计
提法定和股东会决定提取的公积金;(3)按合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2、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
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
3、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原则上,合资公司每年应将前一会计年度全部可分配利润以现金分配给股东,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
(六)违约责任
1、如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资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其在本合资合同项
下的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实质上不准确,则该一方应对非违约方因此发生的损失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非违约方因此发生或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使非违约方免受损害。若违约系由多方共同所致,应依其各自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责任。
2、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合资公司造成损失的,非违约方的损失应为其所持
有的合资公司股权的比例乘以合资公司所受损失的金额。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资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资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包括与其签署、法律效力、修正或终止,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上海仲裁解决。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2026年年初至今,公司及子公司与才创一期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宗旨是:通过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及管理技巧,
为中国国内市场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并为股东取得最佳经济回报。合资公司聚焦高性能磁驱传输系统,一方面可以为公司带来潜在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公司可为合资公司提供系统所需电机,带来业务协同效应。
2、本次拟设立的合资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
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对公司长远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合资公司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可以有效分担公司投资风险。同时,本次交易也可使公司在适当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拥有对标的公司的控制能力。
4、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