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证券简称:方正电机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职工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3名,任期3年。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同意提名翁伟文先生、沈志刚先生、沈诗怡女士、严芸菲女士、沈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鲁统利先生、戎云林先生、陈帅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换届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鲁统利先生、陈帅弟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戎云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其中陈帅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5日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翁伟文,男,1967年出生,中国籍。1991年7月至1996年6月,在深圳科润电脑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开发部副经理、副总经理;199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翁伟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401981股。翁伟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志刚,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历任钟管镇常务副镇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局长。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德清县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城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沈志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严芸菲,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级经济师,学士学历。历任德清联创科技新城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等。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财务部工作人员,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严芸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严芸菲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诗怡,女,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学士学历。历任湖州银行德清支行综合柜员、中国人民银行德清县支行工作人员。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诗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诗怡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晓霞女,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2012年6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五味和食品有限公司助理会计;2018年8月至今,任湖州莫干山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一部会计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晓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沈晓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鲁统利,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吉林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历任山东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车辆工程专业博士后、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柏林工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鲁统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鲁统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戎云林,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德国美因茨大学法学硕士和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于2000年获得中国律师执业证书。历任德国罗德及合伙人(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德国罗德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合伙人、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正电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戎云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戎云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帅弟,女,1996 年出生,中国籍,浙江大学会计学博士、SMU 新加坡管理大学会计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现任杭州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教师。
截止本公告日,陈帅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帅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未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