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众华分别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审计委员会将积极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重大问题,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一贯有效执行,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经营正常,理性评估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及后续进展对公司带来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本页无正文,为专项说明签字页)
戴儒荣:曹邦俊:徐驰: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