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东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浩天一意)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7 00:00 查看全文

*ST东晶 --%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东晶

股票代码:002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2-29室

通讯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2-29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受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根据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收购涉及生效条件,具体参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十一)本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声明....................................................2

第一节释义.................................................6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

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1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16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1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1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

划....................................................18

三、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1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19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20

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转让当事人.............................................20

(二)转让标的..............................................22

(三)交易价款..............................................22

(四)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24

(五)转让标的的交割...........................................26

(六)目标公司的公司治理.........................................27

(七)过渡期安排.............................................28

(八)排他约定..............................................30

(九)陈述和保证.............................................31

(十)违约责任..............................................35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36

(十二)其他...............................................3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37

第五节资金来源..............................................39

一、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39

二、资金来源...............................................39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40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40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40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40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41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4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41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41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42

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42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43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44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45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45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45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安排........45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45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4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4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

易股份的情况...............................................46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47

第十一节风险提示.............................................48

一、收购标的质押无法如期解除导致的风险..................................48

二、蓝海投控合伙协议无法如期变更导致的风险................................48

三、本次交易无法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的风险................................48

四、上市公司退市风险...........................................48

第十二节其他重大事项...........................................50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51

一、备查文件...............................................51

二、备查地点...............................................5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53

财务顾问声明...............................................54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56

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东晶电子、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无锡浩天一意、

浩天一意、信息披露义务人、收指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购方

蓝海投控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思通卓志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锐指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融汇321号单一东吴华金资管计划指资产管理计划)

华创资管计划 指 华创证券钱景 5 号 FOF-钱景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天沃贸易指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指上海创锐、东吴华金资管计划、华创资管计划、天沃贸易

1、上海创锐持有的蓝海投控67.53%有限合伙份额及思通卓志51.00%股权(思通卓志为持有蓝海投控0.0189%份标的股份、标的股权指额的普通合伙人;蓝海投控持有上市公司10.02%股权);

2、东吴华金资管计划、华创资管计划和天沃贸易分别持

有的上市公司8.81%、5.99%和5.17%股权

浩天一意通过协议收购:1、上海创锐持有的蓝海投控

67.53%有限合伙份额及思通卓志51.00%股权;2、东吴华

金资管计划、华创资管计划和天沃贸易分别持有的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指

公司8.81%、5.99%和5.17%股权,从而控制上市公司

29.99%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浩天一意实控人朱

海飞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格式准则第16号》指——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指《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权益转让协议》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顾问/收购方财务顾问/国泰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7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5年5月8日营业期限2025年5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资本984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海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92MAEH9T882M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2-29室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2-29室

联系电话0510-827480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8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朱海飞。朱海飞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

8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担任无锡拓

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担任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关联企业及主营业

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外,其他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主要关联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无锡拓海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

32800万朱海飞直接持

1投资有限2008/8/1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元股99.0854%公司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无锡拓海

无锡拓海投资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股权投资22015/1/1510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询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基金管理

持股100%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有限公司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拓海无锡拓海股权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

五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

32022/6/241000万元投资合伙有限公司直接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企业(有持股15%,担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9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限合伙)任执行事务合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伙人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锡拓海股权枣庄拓海

投资基金管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三号股权有限公司直接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4投资合伙2021/7/263500万元

持股4.2857%,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企业(有担任执行事务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合伙)合伙人宁波梅山江苏拓鑫生物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保税港区科技有限公司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拓嚞股权直接持股

52016/11/223000万元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投资合伙3.3333%,担任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企业(有执行事务合伙(融)资等金融业务)限合伙)人无锡拓海股权枣庄拓海投资基金管理二号股权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有限公司直接

6投资合伙2020/4/213600万元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持股2.7778%,企业(有可开展经营活动)担任执行事务限合伙)合伙人无锡拓海股权无锡拓海投资基金管理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壹号投资4369.7万有限公司直接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72016/7/29

中心(有元持股1.1442%,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动)合伙人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

江苏藏青无锡拓海股权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新能源产投资基金管理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业发展基531000万有限公司直接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82021/9/29

金合伙企元持股0.1883%,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业(有限担任执行事务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合伙)合伙人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烟台金腾无锡拓海股权以自有资金对股权进行投资股权投资100000万投资基金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92016/5/5

中心(有元有限公司直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限合伙)持股0.10%,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10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任执行事务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伙人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无锡拓海股权

无锡拓海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投资基金管理六号股权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107000.3有限公司直接

10投资合伙2015/11/26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万元持股0.0003%,企业(有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担任执行事务限合伙)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合伙人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西藏藏青无锡拓海股权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

新能源产投资基金管理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业发展基371000万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

112023/9/7

金合伙企元持股0.2695%,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业(有限担任执行事务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合伙)合伙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

保税港区理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拓宇无涯朱海飞直接持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122016/12/11000万元

投资管理股90%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

中心(有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限合伙)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一般项目:选矿(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江苏藏青新能

西藏阿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源产业发展基

麻米措矿5555.5556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132008/6/16金合伙企业

业开发有万元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有限合伙)限公司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

持股57.24%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无锡扬基无锡拓海投资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

142016/4/271000万元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接咨询;中药饮片、中成药、化

1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

有限公司持股100%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医疗器械(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卷烟(含雪茄烟)、百货的零售;食品、日

用杂品、化妆品、卫生用品、

清洁用品、电气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为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江苏拓鑫无锡拓海投资食品、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

15生物科技2016/9/2210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售;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100%(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金融信息服务(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计算机、网

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上海拓申

无锡拓海投资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

金融信息162015/5/285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电子商务(不含增值电信、金服务有限持股100%融业务);投资咨询、商务咨公司询(除经纪),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无锡市盐

无锡拓海投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锡拓海典

172013/4/2750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

当有限公持股31.79%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1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上海淳阳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朱海飞间接控

18物业管理2020/8/4500万元理;物业服务评估;园林绿化

制54%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无锡华力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无锡拓海投资半导体技30000万件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192017/6/30有限公司直接

术有限公元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

持100%司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无锡药染

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尘产业投无锡拓海投资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资基金合20000万

202022/1/21有限公司间接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伙企业元

持股100%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有限合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伙)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1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展经营活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经营国家禁止和指青海拓海无锡拓海投资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

21新材料有2010/10/2550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

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

限公司持股100%

(以上项目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农业技术咨询;水产品、渔

药、饲料销售;物业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江苏中水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农业科技朱海飞直接持

222015/1/83000万元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旅游

股份有限股51%项目开发与咨询;园林绿化公司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体育用品的技术开发、销售;

为体育场馆提供管理服务、体育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无锡拓海无锡拓海投资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

23体育发展2015/3/251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训);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

有限公司持股100%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物技术的研发;食品、健身

器材、医疗器械、化妆品、日

用品、家庭用品的销售;营养无锡海尔

无锡拓海投资健康咨询(不含医疗性质);

偲生命科

242018/2/63500万元有限公司间接网络技术、通讯信息技术的

技有限公

持股86.1905%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司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江苏拓海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无锡拓海投资轻奢文化艺美术品、收藏品(不含文

252017/4/211000万元有限公司直接发展有限物)鉴定及评估服务;文艺创

持股100%

公司作服务;艺(美)术创作服务;

1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持股情况经营范围号版权代理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工艺美

术品、珠宝首饰、金银制品、

集邮品、纪念币、古币、收藏品(不含文物)、家具、服装、

鞋帽、箱包、手表的销售;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无锡拓海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高端制造

无锡拓海投资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科创产业

262023/3/31000万元有限公司间接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持股100%(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有限合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伙)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持股收购主体暂未开展实际经营,因此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朱海飞,不适用主要业务和财务状况的披露要求。

1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

董事、总经

朱海飞3209231979********中国中国无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亦不存在在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持股5%以上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8日,设立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及实际

1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制人始终为朱海飞。因此,最近2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

17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系公司基于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价值认同,在取得控制权后,通过优化上市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等方式,全面推进上市公司的战略性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同时,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进行优质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依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要求,出具承诺如下: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次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同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的不受前述

18个月的限制,且应当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该部分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三、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2025年6月4日,无锡浩天一意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并于同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18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未拥有权益。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收购:

1、收购上海创锐持有的蓝海投控67.5302%(保留四位小数,下同)有限合伙

份额及上海创锐持有的思通卓志51.00%的股权,控制上市公司10.0227%股份;

2、收购东吴华金资管计划、华创资管计划和天沃贸易分别持有的上市公司

8.8136%、5.9891%和5.1675%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861603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9702%,并通过蓝海投控控制上市公司243994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0227%,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9.9929%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海飞。

19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义务披露人与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当事人甲方(受让方):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EH9T882M

法定代表人:朱海飞

注册地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八街8号联合金融大厦23楼2302-29室乙方(转让方):

乙方一: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875058384XR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注册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 2025 号 15 号楼 201-C 室乙方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东吴证券尊选 1 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融汇3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20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128号19层1902室乙方三: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华创证券钱景 5 号 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730967897P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16号

乙方四: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9DB1R

法定代表人:曾文忠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1717室

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UA559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507

丁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7AJ2L

法定代表人:钱建蓉

2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0506

甲方称“甲方”或“受让方”;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乙方”或

“转让方”;丙方称“丙方”或“蓝海投控”;丁方称“丁方”或“思通卓志”;甲方、乙

方、丙方、丁方合称“各方”;每一方单独称为“一方”。

(二)转让标的

1、甲、乙各方确认,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包含:(1)乙方一合法持有的*

思通卓志51.0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510万元)、*蓝海投控67.5302%合

伙财产份额(对应出资额人民币35661.9124万元),(2)乙方二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8.8136%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21456036股无限售条件股份),(3)乙方三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5.9891%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1458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4)乙方四合法持有的标的公司5.1675%无限售条件股份(对应1258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2、乙方同意出售而甲方同意购买上述转让标的,包括该转让标的项下所有

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转让标的在交割时不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质押、留置、抵押及/或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主张。

3、甲、乙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为一揽子交易,乙方应共同向甲方转让本协

议约定的转让标的,以实现甲方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一揽子获得标的公司

29.9929%股份(对应73015489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表决权、并作为第一大股

东接管标的公司的交易目的。

(三)交易价款

1、乙方一的转让价款:

(1)甲方与乙方一协商确认,乙方一将其持有思通卓志51%股权(出资额人民币510万元、实缴出资0元)以总计人民币【0】元(含税)(大写:【零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承担对思通卓志的实缴出资义务。

2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甲方与乙方一协商确认,乙方一将其持有的蓝海投控67.5302%合伙财

产份额以总计人民币【101524981.31】元(含税)(大写:【壹亿零壹佰伍拾贰万肆仟玖佰捌拾壹元叁角壹分】)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3)甲方应向乙方一支付的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01524981.31】元(含税)(大写:【壹亿零壹佰伍拾贰万肆仟玖佰捌拾壹元叁角壹分】)。乙方一向甲方进一步确认,乙方一充分考虑了思通卓志和蓝海投控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经营情况、对外投资(标的公司股份市值)等因素,确认以前述转让价款向甲方转让所持权益;除经甲方同意,该等转让价款在前述权益过户前不作任何调整。

2、乙方二的转让价款:

甲方与乙方二协商确认,乙方二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8.8136%无限售条件股份以总计人民币【132203999.35】元(含税)(大写:【壹亿叁仟贰佰贰拾万叁仟玖佰玖拾玖元叁角伍分】)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3、乙方三的转让价款:

甲方与乙方三协商确认,乙方三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9891%无限售条件股份以总计人民币【89836459.56】元(含税)(大写:【捌仟玖佰捌拾叁万陆仟肆佰伍拾玖元伍角陆分】)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4、乙方四的转让价款:

甲方与乙方四协商确认,乙方四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5.1675%无限售条件股份以总计人民币【77513214.08】元(含税)(大写:【柒仟柒佰伍拾壹万叁仟贰佰壹拾肆元零捌分】)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5、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共同确认,在本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过户前的期间,若标的公司发生送股、配股、拆分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的,乙方二、乙方三、

乙方四的转让价款金额不变,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转让股份数进行相应增加,每股价格相应进行调减。各方确认各方的转让价款已经考虑到交割前转让股份附带的股息,甲方无需就转让股份支付额外款项。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各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其就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

2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税款、费用、收费及支出,包括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公证费、过户手续费等。

如由于一方未合法缴纳税费导致另一方被追究任何责任、遭受任何损失的,过错方有义务对该方足额补偿/赔偿。如果根据相关规定甲方需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按照该规定执行,甲方有权进行代扣代缴。

(四)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1、甲、乙各方协商同意,在共同认可的银行,以甲方名义开立共管账户(以下简称“共管账户”,共管资金在共管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由甲方享有,在解除部分或全部资金的共管时,对应利息应在解除共管时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甲、乙各方分别预留印鉴作为共管账户支取款项的必备签章。未经共管方一致同意或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对账户内资金作出支取以及其他处分行为,也不得设立担保等任何第三方权利。

2、甲、乙各方协商同意,在下述条件同时满足时,甲方将交易价款

【361078654.31】元分批次支付至共管账户:

(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生效;

(2)乙方一促使思通卓志的另一股东王皓就乙方一转让思通卓志51%股权

事项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且王皓与甲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与甲方就蓝海投控、目标公司经营管理事项上保持一致意见;

(3)蓝海投控出具不再增加融资负债的承诺函;

(4)乙方一所持*思通卓志51%股权及*蓝海投控67.5302%合伙财产份额的质押被合法解除;

(5)标的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交易的合规确认文件(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3、受限于本协议第1条、第2条和第3.2条的约定,在满足相应事项条件后,甲方应按下表约定将甲方支付至共管账户的交易价款的相应部分解除共管,并促使共管账户银行将解除共管的交易价款划转至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

2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方四指定的相关银行账户:

序事项类型事项条件解除共管并支付号

1思通卓*思通卓志就乙方一向甲于“1.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权益相志、蓝海方转让51%股权、修改章关事项”均已办理完成之日后【3】工作日,投控、标程、重新选举董事、监事、将等额于【200539327.15】元的共管资金解

的公司权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相除共管,并促使共管银行向乙方一支付第一益变动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笔交易价款人民币【50762490.66】元、向关事项续均已办理完成;乙方二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人民币

*蓝海投控就乙方一向甲【66101999.68】元、向乙方三支付第一笔

方转让67.5302%合伙财产交易价款人民币【44918229.78】元、向乙

份额的相关工商变更、备方四支付第一笔交易价款人民币

案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38756607.04】元。

成;

*乙方一和甲方已经按照本协议附件交接清单完成

思通卓志、蓝海投控相应的交接手续;

*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就本协议约定的转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

2标的公司*乙方一促使蓝海投控所于“2.标的公司接管相关事项”均完成之日起

治理相关持标的公司16481853股【3】个工作日,将等额于【160539327.15】事项份的质押被合法解除;元的共管资金解除共管,并促使共管银行分*乙方一按照本协议约别向乙方一支付第二笔交易价款人民币

2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定,协助甲方完成标的公【10762490.66】元、向乙方二支付第二笔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交易价款人民币【66101999.68】元、向乙的改组,由甲方推荐人员方三支付第二笔交易价款人民币担任董事、监事、董事长、【44918229.78】元、向乙方四支付第二笔

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交易价款人民币【38756607.04】元。

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等职务;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配合及协助甲方完成标的公司的接管工作;

*乙方配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

4、甲、乙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

六个月后,且前述3.3条中“2标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全部完成,甲方向乙方一的指定账户支付剩余交易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

(五)转让标的的交割

1、各方同意,本协议第3.3条所列标的公司董监高改组完成之日,为本次交

易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2、乙方按照如下约定,配合甲方办理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

(1)乙方一应在收到无异议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思通卓志、蓝海投控

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股权转让、合伙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资料;在完成

前述股权转让、合伙份额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乙方一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与甲方完成思通卓志、蓝海投控的交接工作,促使甲方取得思通卓志、蓝海投控的控制权。

(2)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应在收到无异议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

2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的过户申请资料,协助甲方完成转让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变更手续。

(3)各方同意,为履行转让标的的相关过户手续,各方将密切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并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转让标的的交割。

3、转让标的的权利义务自交割日起转移。交割日前转让标的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各转让方享有和承担;自交割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利、义务、风险及责任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六)目标公司的公司治理

1、标的公司董事会成员为8名(4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监事会

成员为3名(2名非职工监事、1名职工监事)。乙方一同意,在其收到第一笔交易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共同促成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就标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进行重新选任;乙方一同意及支持甲方向股东会提

名的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全部当选。乙方一应于前述股东会召开前促使其提名或推荐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向标的公司提交辞呈。

2、乙方一同意,支持并促使甲方推荐的人员被选聘为标的公司新董事长、新经理、新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

3、就本协议第5.1、5.2条涉及的章程修改(如涉及)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变更事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相关变更事项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商登记或备案,并应在完成工商登记或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税务变更登记等其他相关必要的手续。

4、就前述第5.2条所涉人员选聘的董事会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标的公

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印鉴、银行账号密码及 U 盾、资质证照及

其全部财务账册、合同档案和标的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7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档案材料应当由乙方一负责安排移交给甲方推荐的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甲方

认可的标的公司内部专员保管,并签署交接单,按照标的公司有关内控制度进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前述接管工作应在转让标的全部过户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完成。

(七)过渡期安排1、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的期间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

2、过渡期内,除已披露的质押以及各方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转让标的(本条中的转让标的包含:乙方一直接持有的思通卓志股权和蓝海投控的合伙财产份额,以及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分别持有的标的公司

股份)上新设质押,不得设置任何特权、优先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不得转让、处置、减持其所持有的转让标的,或与任何第三方作出关于转让标的的任何承诺、签署备忘录、合同或与本次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转让标的转让的备忘录或合同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

3、过渡期内,乙方一应以审慎尽职的原则行使合伙人/股东权利、履行义务

并承担责任,促使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依法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资产的良好运行;保证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现有的治

理结构、部门设置和核心人员保持稳定;继续维持与现有客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经营不受重大不利影响。

4、过渡期内,乙方一应及时将可能对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造成

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本次交易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事实、

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通知甲方。

5、过渡期内,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一保证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不进行各种可能对本次交易、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及其和/或

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相关事项,以及任何非正常的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价值重大减损的行为。

6、过渡期内,各方应通力合作,确保标的公司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8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日常经营、公司治理、规范运营、信息披露等)均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各方应积极协调标的公司进行配合。

7、除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外,过渡期内,乙方一、丙方、丁方应确保标的公

司不得开展如下事项:

(1)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资产购置或处置;

(2)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对外投资或处置对外投资;

(3)分配上市公司利润;

(4)免除任何对他人的债权或放弃任何求偿权,提前偿还任何未到期债务;

(5)订立或承诺会实质性妨碍、限制其主营业务或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

任何协议、合同、安排或交易;

(6)向任何管理人员、董事、雇员、销售代表、代理人或顾问发放奖金、股票期权或者增加其他任何非常规的收入(日常运营所需范围内的除外);

(7)主动发生与供应商、客户的关系变化,该等变化将导致对标的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除已披露情况外,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新增借款或就原有借款进行展期;

(9)除已披露情况外,为任何方提供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10)对外提供借款、财务资助;

(11)批准任何新增关联交易(包括上市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的交易);(12)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

(13)对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4)对上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29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通过重组、合并、兼并或资产出售或其他方式,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在交割后上市公司股份被摊薄的行为;

(16)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反本协议项下的陈述和保证条款;

(17)其他任何对财务状况、资产、负债、业务、前景或经营方面对公司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变更,签署或拟定签署包含非正常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期、条件苛刻或不符合公司一贯商业逻辑与实践的条款)的协议以及关于

前述事项的任何协议或提议、意向;

(18)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资产或负债发生重大变化的交易或行为;

(19)制订或修改财务、人事、人员薪酬及授权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日常经营合理范围内的除外)。

8、过渡期内,若有任何证据显示标的公司相关经营情形与本协议所约定的

乙方、丙方、丁方声明、陈述和保证或标的公司的公开信息披露存在实质差异的,甲方有权中止本次股份转让,直至甲、乙各方将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相应补偿机制;若存在重大差异且导致本协议所述重大不利影响、重大损失或重大风险的(如被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则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次股份转让、恢复原状。

9、过渡期内,甲方需派工作组入驻标的公司办公衔接标的公司工作,工作

组人员不少于3人,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工作组的工作。

(八)排他约定

1、过渡期内,除经甲方认可外,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丙方不得通过

协议转让、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买入或卖出标的公司的任何股份;其自身不得与甲方及其授权代表之外的任何主体洽谈任何关于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转让标的公司股份的事宜,或就此允许其他主体开展任何尽职调查,与其他主体达成任何协议或承诺。

30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乙方四承诺,在交割日后,为确保标的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未经甲方

事先书面同意,不会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未转让的股份出售给单独或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达到5%的股东和/或其关联方,亦不会以任何方式自身谋取、联合第三方谋取、或者协助第三方谋取标的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地位。

(九)陈述和保证

1、乙方一、丙方、丁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向甲方作出陈述、保证与承

诺如下:

(1)各方系依据其成立地所适用法律法规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组织机构;

依据其所适用法律法规,各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所有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每一项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权力、授权和批准;

(2)本协议之签署和履行,不违反该方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

同或承诺,也不会与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或行政决定书相抵触;

(3)乙方一合法持有思通卓志51%股权,除已披露的质押情况外,前述股

权不存在股权代持、质押、诉讼、仲裁、司法冻结、限制/禁止转让、设置第三方

权益、其他争议等权利受限或权属纠纷情形;

(4)蓝海投控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均已足额实缴,出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思通卓志系蓝海投控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合法持有丙方蓝海投控的

0.0189%合伙财产份额,该等合伙财产份额上不存在代持、质押、诉讼、仲裁、司法冻结、限制/禁止转让、设置第三方权益、其他争议等权利受限或权属纠纷情形;乙方一系蓝海投控的有限合伙人,其合法持有蓝海投控67.5302%合伙财产份额,除已披露情况外,该等合伙财产份额不存在代持、质押、诉讼、仲裁、司法冻结、限制/禁止转让、设置第三方权益、其他争议等权利受限或权属纠纷情形;

(5)除事先披露或告知的股份质押外,蓝海投控持有标的公司的股份不存

3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股权代持、质押、诉讼、仲裁、司法冻结、限制/禁止转让、设置第三方权益、其他争议等权利受限或权属纠纷情形;

(6)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均已取得与其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资

质、许可、证照、授权、批准、登记或备案以及类似授权(以下合称“资质许可”),且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能获得经营当前计划经营的业务的任何资质许可,而无需支付任何不合理的费用或开支;

(7)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依据适用法律开展业务经营,不从事或涉及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或行为;除已公开披露的公告述及的情况及已向甲方

披露的未达到公开披露标准的事项外,不存在任何针对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的已经完成的、未决的或是可预见将会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调查或其

他法律程序,没有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任何此类法律程序开始,或为之提供基础的事件、情况或情形;不存在要求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解散、破

产、停业、清算或类似情形的书面命令、请求、申请、决定、裁定、决议或其它行动;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

(8)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所有资产、负债状况清晰、完整,除

已披露的情形外,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土地房产以及其他重要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或权属纠纷,与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向有权部门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差异;

(9)除事先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不存在任

何应披露而未披露于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财务报告之外的任何债务及

或有负债,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资金或资源占用,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思通卓志、蓝海投控不存在正在生效中的对任何方提供的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

(10)对于交割日前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发生的未向甲方披露的

负债、或有负债事项引发任何诉讼、赔偿、责任或罚款等,如因此导致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公司或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一应向思通卓志、蓝海投控、标的

3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或甲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的1个月内完成赔付;

(11)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适用法律或者政府机构的判决、裁决、裁定、禁令或命令,也不存在任何已经或将要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或经合理预见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禁令或命令;

(1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改选完成前,乙方一、丙方、丁方有义务维持标的公司现有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稳定;

乙方一、丙方、丁方有义务督促标的公司现有经营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对标的公

司尽勤勉尽职和善良注意之义务,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与以往惯例及谨慎商业惯例一致的方式进行日常经营;尽最大努力维护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资产保持良好状态;

(13)乙方一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甲方转让股

权、合伙财产份额,充分配合甲方办理股权、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14)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乙方一、丙方、丁

方就本次交易向甲方及甲方所聘请中介机构(如有)所作之陈述、说明或出示之

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向甲方作出陈述、保证

与承诺如下:

(1)各方系依据其成立地所适用法律法规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组织机构;

依据其所适用法律法规,各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所有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每一项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权力、授权和批准;

(2)本协议之签署和履行,不违反该方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

同或承诺,也不会与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或行政决定书相抵触;

(3)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承诺,其对转让股份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该

3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冻结、查封、留置、索赔、担保、在先权、承诺、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其他争议或其他妨碍、权利负担或

类似的请求,亦不存在信托安排、对赌、代持、收益权转让安排、表决权委托安排或其他利益安排,乙方保证甲方取得标的股份免受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4)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承诺,不存在任何针对转让股份的争议、索

赔、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协议转让股份权利被限制的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及可能导致转让股份被冻结、查封的任何情形或者风险;亦不存在限制、禁止或取消本次股份转让的适用法律或者政府机构的判决、裁决、裁定、禁令或命令,也不存在任何已经或将要对股份转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或经合理预见可能发生的诉讼、仲裁、判决、裁决、禁令或命令;

(5)其向甲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本次交易而向甲方及其聘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和说明)均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何虚假、重大遗漏和误导的情形;

(6)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

及时向受让方转让标的公司股份,充分配合甲方办理股份转让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

3、甲方就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对乙方作出陈述、保证与承诺如下:

(1)该方系依据其成立地所适用法律法规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组织机构;

依据其所适用法律法规,该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必需的所有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每一项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权力、授权和批准;

(2)本协议之签署和履行,不违反该方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

同或承诺,也不会与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决或行政决定书相抵触;

(3)甲方承诺,用于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货币资金来源合法;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交易价款;

3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甲方承诺,在作为标的公司股东期间,将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发挥其

能力和资源,合规经营,推动标的公司发展。

(十)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应就守约方因上述情形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债务、责任、减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发生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害(无论是否牵涉第三方的索偿)作出赔偿或补偿。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第3.3、3.4条约定的交易价款未能如期支付的,

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其应付未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的逾期利息,直至该部分交易价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3、甲、乙各方确认,如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出现下述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按照其应收取交易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次交易恢复原状:

(1)因乙方中的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导致甲方不能一揽子

获得标的公司29.9929%股份(对应7301548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表决权;

(2)乙方、丙方、丁方及标的公司提供或披露的文件存在虚假、误导或遗漏情形,或在本协议签署日前蓝海投控、思通卓志、标的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或标的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开信息披露内容不符,导致标的公司或甲方、蓝海投控因前述情形被立案调查、受到处罚、纪律处分或被其他股东要求赔偿的;

(3)除目前已披露的情况外,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前发生的事实导致证券监

管部门对标的公司立案调查、或被要求退市,或标的公司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本总额或股份分布不满足上市要求、股票成交量及市值、财务状况恶化等相关

法律或政府监管部门规定情形而被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措施的。

4、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各项违约金金额如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

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十一)本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均完成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成立,在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甲方出具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签署事项的书面决议文件;

(2)乙方一出具其股东同意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签署事项的书面决定文件;

(3)思通卓志、上海鹰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蓝海投控的另一有限合伙人)

就乙方一向甲方转让67.5302%合伙财产份额事项出具一致同意的书面文件;

(4)蓝海投控向甲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并由其全体合伙人签署生效的合伙协议;

(5)乙方二出具其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签署事项的书面决议文件;

(6)乙方三出具其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签署事项的书面决议文件;

(7)乙方四出具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本协议签署事项的书面决议文件。

3、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的情况下可予变更。

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以终止:

(1)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而终止;

3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的60日内(或者各方一致同意的宽限期),本次交易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无异议函,甲方或乙方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5、本协议的变更及终止不影响各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赔偿的权利。因变

更或终止本协议致使协议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损失。但根据本协议赋予解除权而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6、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权益的回转工作、将本协议

项下转让标的恢复至乙方各方名下,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共管账户的共管解除手续,共管账户中的款项由甲方取回。如乙方已经收到交易价款的,则应于权益恢复至乙方名下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全额退还已收到款项及对应利息,逾期一日,以应退还金额为基数,承担万分之二的罚息。

(十二)其他

1、任何一方将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的,

都需事先取得其他方的书面同意。

2、各方同意,如为实施本次交易需要,需向行政部门提交其他简化版本的

转让协议(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等)、合伙协议等文件(合称“登记版文件”)与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存在冲突,或者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规定了登记版文件未约定的事项,则各方同意应当以本协议及其他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蓝海投控持有的24399453股上市公司股份中,

16481853股存在质押情况,剩余的7917600股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37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海创锐持有的思通卓志51.00%股权及蓝海投

控67.53%合伙财产份额存在质押情况。

(一)上海创锐、蓝海投控持有的相关权益存在质押的情况

针对上海创锐持有的思通卓志51.00%股权、蓝海投控67.53%合伙财产份额;

蓝海投控持有的上市公司16481853股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况,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相关对价转入共管账户;共管账户支付相关对价的先决条件为上海创锐解除其所持思通卓志51.00%股权、蓝海投控67.53%合伙财产份额的质押,促使蓝海投控所持上市公司16481853股份的质押被合法解除。具体参见本节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四)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相关内容。

(二)蓝海投控通过长城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受限情况针对蓝海投控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的上市公司7917600股股份,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部分股份对应对长城证券的融资本金为1248.43万元。股份转让协议已约定蓝海投控出具不再增加融资负债的承诺函作为相关对价转入共管账户的先决条件。具体参见本节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四)交易价款的支付安排”相关内容。

交易完成后,蓝海投控通过长城证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仍处于受限状态,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5%。浩天一意已充分知晓上述情况及风险,目前融资融券账户已使用融资金额相对较小,浩天一意具备承担上述债务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浩天一意将控制上市公司29.99%股份,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远高于其他主要股东,蓝海投控通过长城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较小,即使上述股份后续被处置,不影响浩天一意对于上市公司控制的稳定性。

除上述情况外,收购完成后,浩天一意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38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40107.87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支付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情形;

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资金用于本次交易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9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就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作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亦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行使股东权利,提名适合人士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做出独立决策。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规定向上市公司推荐合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选举新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0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修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重大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若未来明确提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本企业/本人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兼职。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

4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兼职。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

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企

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不存在且

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

4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生同业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三)本承诺函经本企业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为规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

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4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被

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及其他相关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其他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4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自查报告,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4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持股收购主体暂未开展实际经营,因此暂无相关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控人为自然人朱海飞,不适用财务资料的披露要求。

47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风险提示

一、收购标的质押无法如期解除导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蓝海投控持有的24399453股上市公司股份中,

16481853股存在质押情况;上海创锐持有的思通卓志51.00%股权及蓝海投控

67.53%合伙财产份额存在质押情况。

如上述所涉质押未能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解除,或是被行使质权、司法判决等极端情况发生,则存在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二、蓝海投控合伙协议无法如期变更导致的风险

本次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收购上海创锐持有的蓝海投控67.53%有限合伙

份额及思通卓志51.00%股权,从而控制上市公司10.02%股份。

为保证上述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实现对于蓝海投控的控制,收购协议约定,协议生效的前置条件为变更蓝海投控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关键决策需持有2/3以上份额的合伙人表决同意(原为全体合伙人表决同意),具体参见本节之“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十一)本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相关内容。如合伙协议无法如期变更,存在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风险。

三、本次交易无法取得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深交所确认,取得之后方可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能否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及确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显示,上市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48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3月2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收购完成后,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所规定的关于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相关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9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50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决策文件;

4、《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交易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

月内持有或买卖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未发

生重大交易的说明;

15、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

51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

16、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52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朱海飞年月日

5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来杰谭衍俊张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郁伟君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5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朱海飞年月日

55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有限公司路555号

股票简称 *ST 东晶 股票代码 002199

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无锡市中山路159-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有限公司1207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有无一致行动人化

变化□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息披露义务人将成是□否■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是□否■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回答“是”,请注明公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回答“是”,请注明公司持股5%以上司家数市公司的控制权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持股种类:不适用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0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0比例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变动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73015489股股份

例变动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9.99%股份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协议转让式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否■在持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否■在同业竞争

56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是□否■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是□否■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管理办是□否■

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否已提供《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是■否□文件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否□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否□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是□否■表决权

57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朱海飞年月日

58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