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经营管理经验等方面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董事会在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时,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自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邹吉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唐家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聘任杨国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1(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程士国马子红杨继伟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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