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2026-070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A股类别
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50,
依次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会”)及2026
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述会议以下合称“本次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曹志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
4223788647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2643811 股;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3440000 股 H 股由公司持作
库存股份,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A股股份及 H股库存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07704836股,其中有表决权的 A 股股份 3437572437 股,有表决权的 H 股股份
770132399股。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448名,代表股份数
1357752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8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持有股份数
1098642837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63%,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9 名,持有股份
890446062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824%;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名,持有股份数 208196775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3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 A股股东 4438名,持有股份数 259109328股,占公司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37%。
(二)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4447 名,代表股份数 114955539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40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 A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9名,持有A股股份 890446062股,占公司出席 A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股股份总数的77.46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 4438名,持有A股股份数 259109328股,占公司出席A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22.5400%。
(三)202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 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名,代表股份数 208196739股,占公司 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339%。
董事曹志刚先生、曾宪芬先生、刘登清先生、苗兆光先生及余宁
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结果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35276635999.6328%43710520.3219%6147540.0453%审议通过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35203155999.5787%47131520.3471%10074540.0742%审议通过《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3.0099667503873.4063%36002509426.5163%10520330.0775%审议通过额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46237579798.9332%43710520.9353%6147540.1315%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6164099798.7760%47131521.0085%10074540.2156%《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3.0010628447622.7414%36002509477.0335%10520330.2251%额度的议案》
A 股股东表决结果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A 股股东表决结果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4456958499.5663%43710520.3802%6147540.0535%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14383478499.5024%47131520.4100%10074540.0876%《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3.0096360312683.8240%18490023116.0845%10520330.0915%额度的议案》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8196775100.0000%00.0000%00.0000%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8196775100.0000%00.0000%00.0000%《关于为南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和代为开具保函
3.003307191215.8849%17512486384.1151%00.0000%额度的议案》
股东会的第1.00、2.0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00项议案
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故上述议案已获股东会通过。
(二)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结果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14456958499.5663%43710520.3802%6147540.0535%审议通过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14383478499.5024%47131520.4100%10074540.0876%审议通过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6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5417902298.0762%43710521.6866%6147540.2372%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5344422297.7927%47131521.8186%10074540.3887%
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该议案已获 A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三)202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6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结果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8196739100.0000%00.0000%00.0000%审议通过
2.00《关于修订<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208196739100.0000%00.0000%00.0000%审议通过
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该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该议案已获 H股类别股东会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