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2025-032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依次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下称“H 股类别股东会议”,上述会议以下合称“本次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44名,代表股份数12857835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26%(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公司总股本为422506764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28173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222239474股)。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持有股份数1125652557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460%,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 7 名,持有股份数 960902116 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328%;现场出席会议的 H 股股东 1 名,持有股份数164750441股,占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3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936 名,持有股份数 160131031 股,占公司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40%。
(二)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943 名,代表股份数 1121033147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063%。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A 股股份数为345149524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28173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448667075 股)。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7 名,持有A 股股份数 960902116 股,占公司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A 股股份总数的 85.715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 936 名,持有 A 股股份数 160131031股,占公司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议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14.2842%。(三)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
出席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H 股股份数为 165100440 股,占公司 H 股股份总数的
21.3426%。
董事八名,监事四名,高级管理人员四名,其中董事武钢先生、曹志刚先生、刘日新先生、杨丽迎女士、张旭东先生、杨剑萍女士、曾宪芬先生及魏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律师及点票监察员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128255467799.7489%29108160.2264%3180950.0247%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128241007799.7376%30532160.2375%3202950.0249%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28239617799.7365%30502160.2372%3371950.0262%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128239477799.7364%30703160.2388%3184950.0248%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28235029599.7330%30928530.2405%3404400.0265%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127763859099.3665%77593580.6035%3856400.0300%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28218793299.7204%30941160.2406%5015400.0390%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128248563299.7435%29145160.2267%3834400.029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32188096199.0068%29108160.8953%3180950.0978%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32173636198.9623%30532160.9391%3202950.0985%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32172246198.9581%30502160.9382%3371950.1037%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32172106198.9576%30703160.9444%3184950.0980%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32167657998.9440%30928530.9513%3404400.1047%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31696487497.4947%77593582.3867%3856400.1186%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32151421698.8940%30941160.9517%5015400.1543%
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32181191698.9856%29145160.8965%3834400.1179%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A 股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111850526399.7745%22097890.1971%3180950.0284%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111836066399.7616%23521890.2098%3202950.0286%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11834676399.7604%23491890.2096%3371950.0301%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111834536399.7602%23692890.2113%3184950.0284%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11830088199.7563%23918260.2134%3404400.0304%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111738017699.6741%32673310.2915%3856400.0344%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11813851899.7418%23930890.2135%5015400.0447%
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111843621899.7683%22134890.1975%3834400.0342%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H 股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16025841497.2734%44920272.7266%00.0000%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16404941499.5745%7010270.4255%00.0000%
(二)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111850526399.7745%22097890.1971%3180950.0284%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111836066399.7616%23521890.2098%3202950.0286%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11834676399.7604%23491890.2096%3371950.0301%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111834536399.7602%23692890.2113%3184950.0284%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11830088199.7563%23918260.2134%3404400.0304%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111738017699.6741%32673310.2915%3856400.0344%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11813851899.7418%23930890.2135%5015400.0447%
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111843621899.7683%22134890.1975%3834400.034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15783154798.4236%22097891.3780%3180950.1984%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15768694798.3334%23521891.4668%3202950.1997%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5767304798.3248%23491891.4650%3371950.2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15767164798.3239%23692891.4775%3184950.1986%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5762716598.2962%23918261.4915%3404400.2123%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15670646097.7220%32673312.0375%3856400.2405%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5746480298.1949%23930891.4923%5015400.3128%
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15776250298.3806%22134891.3803%3834400.2391%
(三)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序号议案内容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非累积投票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
1.00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1.03回购股份的方式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1.04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资金总额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1.0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16062141397.2871%44790272.7129%00.0000%
1.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1.0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16441241399.5833%6880270.4167%00.0000%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五、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吴琥律师、李琳楚律师出席、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
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