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股票简称:金风科技公告编号:2026-074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A 股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13016611股及H股库存股份344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378864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13016611股及H股库存股份 3440000 股 后 的 股 本 总 额 4207332036 股 ( 其 中 A 股 为
3437199637股,H股为770132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
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的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实际派发的A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本(不含回购股份)×实际派发的每股红利 =3437199637股 ×0.2元 /股(含税) =
687439927.4元(含税)。按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1.992454元(含税)=687439927.4元(含税)÷3450216248股×10(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按公司A股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2454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42237886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具体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及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网 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8)。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进行了A股及H股股份回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13016611股及H股库存股份344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此,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3788647股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13016611股及H股库存股份344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4207332036股(其中A股为3437199637股,H股为770132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由于公司进行了A股及H股股份回购,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A股股份13016611股及H股库存股份3440000股后
的股本总额(即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由4223788647股减少至4207332036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A股股本345021624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3016611股后的股本34371996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注】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H股公告。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8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A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6年8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951武钢
201*****097曹志刚
300*****825马金儒
401*****975吴凯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7月23日至登记日:2026年8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3.95元/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5元/股调整为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的相关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喆
咨询电话:010-67511996
传真电话:010-6751198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
派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