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计资质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2023年上市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司(含 A、B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审计情况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涉及主要行业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2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