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1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9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4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 368 号海亮科研大厦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橹铭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286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025489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430%( 截至 本 次股 东 会股 权 登 记日 2026 年 9 月 9 日 ,公 司 总股 本 为
229175527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因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81755274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20257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0.3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105231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119%。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0 人,代表股份 105335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1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8 人,代表股份 1052316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119%。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分 股数 表决
提案名称 股数 股数 股数编码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结果(股) (股) (股)
)总表决 102536 99.988 0.0103 0.00
105500 15500 0
关于 2026 情况 8580 2% % 15%
年半年度利 其中,
1.00 通过
润分配预案 中小股 105214 99.885 0.1002 0.01
105500 15500 0
的议案 东的表 514 1% % 47%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苏致富、张艺潆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经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