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证券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26-065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6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0572123.0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743632887.76元,减去2025年度对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83023249.6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101181761.21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680386775.32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80386775.32元。
2、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为深入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持续增强其获得感,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
1规划的基础上,综合考虑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
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8月
20日,公司总股本229175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000000股后22817552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
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4087763.70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不送红股。
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三年(2024—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
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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