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证券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0510号)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3160922.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8270623.29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8334073598.69元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151469801.31元,扣除实施上年度分红支付普通股股利345688892.64元和
2025年度中期分红支付普通股股利221111918.5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743632887.76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29740209.27元。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
229175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80636089股后的股本1总额2211119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8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283023255.68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43160922.19元的30.01%。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4、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情况
根据上述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9175527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80636089股后的总股本2211119185股为基数测算,
2025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83023255.68元(含税)。
公司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29175527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22111191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221111918.50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金
额为496503012.8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2025年度预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000638186.98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106.09%。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04135174.18345688892.64339714364.47
2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43160922.19703301048.541118123560.31
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8743632887.76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629740209.27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1189538431.29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921528510.3467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189538431.29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与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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