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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203证券简称:海亮股份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亮股份”)之控股子公司

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奥托”)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授信融资业务,由公司为此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近日,公司与中行中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GBZ476440120250493 号),为海亮奥托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保证担保。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议案》,其中为海亮奥托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和2026年5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和《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1日

住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西96号

法定代表人:陈东

注册资本:50883.39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18131918D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经营金属材料、金属复合金材料、新型合金材料,为相关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及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从事电解铜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亮奥托资产总额

169885.82万元,负债总额85102.37万元,净资产84783.45万元,营业收

入195137.25万元,净利润1458.24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海亮奥托资产总额193972.02万元,负债总额109791.04万元,净资产84180.98万元,营业收入50787.48万元,净利润-602.47万元。

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海亮奥托铜管(广东)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4、被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

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在

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4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126.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75.09%,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特此公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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