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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9 查看全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睿明)

本人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自2021年2月13日任职至今。

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务实、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唐睿明,女,1965年生,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经本人签字后报公司备案,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1页共5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在任职

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2次、列席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列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在董事会上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2023年度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3年度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独立董事姓名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次数参加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唐睿明1221000否列席股东大会次数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主持8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共审议25项议案。本人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为指导,审阅审计风控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关注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持续关注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及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本人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为指导,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

第2页共5页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建议。

(三)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3年,在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前,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审议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需由独立董事独立发表意见。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关

注公司经营发展,针对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利润分配、高管薪酬等相关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审慎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10次。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在法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为董事会运行提供良好制度保障。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重大决策文件等,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公司为本人有效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与环境,本人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公司给予本人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关注公司舆情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共舆论环境与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关注投资者在指定互动平台上的提问以及公司披露的信息,参加公司的第3页共5页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核查并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核查与监督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情况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对多项重大事项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等

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在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2.在2023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最多同时在5家境内外企业担任独立董事,其中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2023年,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参加考察调研和培训等活动、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

六、2024年工作

2024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自身专

第4页共5页业优势,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有关问题,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七、联系方式

姓名:唐睿明

电子邮箱:trm65@sina.com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睿明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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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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