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大连重工公告编号:2026-023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5名,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二、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股东和公司董事会推荐,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拟提名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6年,且未在超过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中兼任独立董事。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睿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第1页/共8页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换届选举程序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6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在对提名非独立董事表决时,关联委员孟伟回避表决;
在对提名独立董事表决时,关联委员丛丽芳、于传治回避表决。
2.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出具审核意见。经核查,本次提名的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因本次提名的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涉及独立董事个人事项,全体独立董事不对任职资格等发表意见,仅关注相关提名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经核查,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3.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其中,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时,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审议《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时,独立董事唐睿明、王国峰、第2页/共8页马金城、丛丽芳、于传治回避表决,因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并采用等额选举,分别选举非
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第3页/共8页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孟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曾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2.田长军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连海威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会主席,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未持有公司股权,除上述在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
第4页/共8页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3.陆朝昌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总会计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国通电气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CCO)。
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
官(CFO)、董事会秘书。未持有公司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4.唐睿明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大连
第5页/共8页长之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5.王国峰先生,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大连海事大学智能控制研究所副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教授、所长,大连海事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院长、教授,上海海事大学航运仿真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教授,大连海事大学电气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无人船研究院院长。现任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6.马金城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
第6页/共8页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贸易学博士学位。曾任东北财经大
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企业管理系副主任、主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Global Lights AcquisitionCorp(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境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7.丛丽芳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沈阳金杯江森内饰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尔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持续改进经理、沈阳工厂人力资源经理,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北方区人力资源总监,英纳威森(辽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吉林省人力资本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咨询师。现任沈阳海伦启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东北大学客座教授,辽宁职业经济技术学院讲师,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第7页/共8页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8.于传治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辽宁胜诚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律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新闻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未持有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8页/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