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大连重工公告编号:2026-022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发出会议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0.48亿元,同比增长
15.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5.47万元,同比
增长16.17%。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孟伟先生、田长军先生、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1页/共5页以上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将与独立董事和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本次换届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董事孟伟、田长军、陆朝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
三、《关于换届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征得候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唐睿明女士、王国峰先生、马金城先生、丛丽芳女士、于传治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独立董事唐睿明、王国峰、马金城、丛丽芳、于传治回避表决。因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
有关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第2页/共5页四、《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规模及区域的薪酬水平,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鉴于关联委员全部回避,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因独立董事唐睿明、王国峰、马金城、丛丽芳、于传治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第3页/共5页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该解释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年度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8日下午4:00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地址: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第4页/共5页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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