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证券简称:大连重工公告编号:2026-02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第1页/共3页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第2页/共3页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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