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证券简称:海利得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万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2207220股减少至
1162027220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2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7:3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新民路18号浙江
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姚春霞
4、邮政编码:314419
5、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6、邮箱:ycx@halead.com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