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证券简称:海利得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
至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经编四路海利得研究院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王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9人,代表公司股份454688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88%。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1/8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40092834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0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公司股份53760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36%。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18人,代表公司股份
54931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1026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5%;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
29013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63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269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29%;
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4%;弃权
29013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81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10188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29%;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4%;弃权
29086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2/8总数的0.63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1262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96%;
反对7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54%;弃权
29086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3782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8%;反对8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9%;弃权
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26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14%;
反对8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4%;弃权
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4795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97%;反对3714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0%;弃
权3016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820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471%;
反对3714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22%;弃权
30161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49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8795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067%;反对45806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43%;
弃权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3/8股份总数的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038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45%;
反对45806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882%;弃权
8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7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377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7%;反对8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5%;弃权
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21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19%;
反对8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54%;弃权
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6%。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47728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92%;反对685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3%;弃
权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7971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294%;
反对6853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65%;弃权
1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4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8787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048%;反对4581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60%;弃
权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4/8总数的0.01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9030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92%;
反对45814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022%;弃权
8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1227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722%;反对4235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46%;弃
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51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908%;
反对42352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002%;弃权
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9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为逐项表决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369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10%;反对9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3935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9%;
反对91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4%;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27%。
10.0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203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9.4175%;反对2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3%;弃权
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2283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782%;
反对25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15%;弃权
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002%。
10.0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7585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405%;反对47020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13%;弃
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82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514%;
反对47020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984%;弃权
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502%。
10.0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7730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725%;反对468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弃
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73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1%;
反对468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04%;弃权
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35%。
10.0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40773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26%;反对6/846879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02%;弃权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74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3%;
反对46879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410%;弃权
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27%。
10.0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07730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725%;反对4689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143%;弃
权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974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163%;
反对4689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747%;弃权
5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09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108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53%;反对7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弃权
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097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07%;
反对7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69%;弃权
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72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4524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9.5067%;反对21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9%;弃权
1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4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268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64%;
反对21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弃权
1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