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证券代码:002207证券简称:准油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座515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80274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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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3人,代表股份241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
3.公司董事林军、周剑萍、简伟、吕占民、张敏,独立董事黑永刚、刘红现,监事甘
建萍、佐军、焦波,高管刘峰、张明明、蒋建立现场列席;董事靳其润、独立董事李晓龙、监事原野因其他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参加、通过腾讯会议方式视频接入,监事刘艳因病缺席。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匡彦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01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反对37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弃权10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92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79.88%;反对37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5.62%;弃权108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4.49%。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二)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融资的议案》。
关联股东克拉玛依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燕润投资所持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663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反对30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83.16%;反对30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2.74%;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4.1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371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反对31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13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6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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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81.38%;反对3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3.00%;弃权13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5.62%。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得通过。
(四)审议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141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反对31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1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80.42%;反对3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3.12%;弃权15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6.46%。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五)审议了《关于修订<董监事津贴方案>并更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1753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反对34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弃权16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0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78.82%;反对3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4.19%;弃权1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7.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22318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反对3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弃权1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81.16%;反对3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13.11%;弃权13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总数的5.73%。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匡彦军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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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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