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证券简称:合肥城建公告编号:202504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
4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7日的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100号琥珀五环国际 A座十四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润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5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7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83360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1724%。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76701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34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590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9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6590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9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股。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590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290%。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0912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6%;反对1784100股;弃权6638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211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394%;
反对1784100股;弃权66380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0910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31%;反对1786200股;弃权6638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209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079%;反对1786200股;弃权66380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80835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6%;反对1838400股;弃权6865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134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831%;
反对1838400股;弃权68650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808468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00%;反对1838800股;弃权6745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1457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573%;
反对1838800股;弃权67450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48833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59%;反对2194460股;弃权6774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37871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728%;
反对2194460股;弃权677400股。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5933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6%;反对2084900股;弃权6819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3892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505%;
反对2084900股;弃权681900股。
7、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579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48%;反对2084600股;弃权6956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3878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92%;
反对2084600股;弃权6956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8121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28%;反对1869240股;弃权6788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110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356%;
反对1869240股;弃权678800股。9、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8312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68%;反对1850000股;弃权6789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130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230%;
反对1850000股;弃权67890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7641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29%;反对1897700股;弃权6983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063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154%;
反对1897700股;弃权69830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1682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95%;反对1954600股;弃权680300股;回避296557056股。其中,中
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4024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312%;反对1954600股;弃权680300股。
1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070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71%;反对2024200股;弃权708600股;回避296557056股。其中,中
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39262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610%;反对2024200股;弃权70860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4946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72%;反对2158000股;弃权7075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3793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683%;
反对2158000股;弃权707500股。
1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07749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52%;反对1907000股;弃权678200股;回避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
结果:同意40738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776%;
反对1907000股;弃权678200股。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