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有投资者向达 意 隆(002209)提问:贵公司坦桑尼亚诉讼案已持续多年,目前对方申请执行金额达 1023.99 万美元(约合 7200 万元人民币),且贵公司此前异议均被驳回,若最终执行,将直接减少现金流并增加营业外支出。请问该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10月31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上述商事案件的关注!该案件的最新进展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认为坦桑尼亚上诉法院对于上述商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缺乏事实依据,并且商事案件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已经贸仲委仲裁审理和作出仲裁裁决,而该仲裁裁决书的结果已得到坦桑尼亚高等法院的认可。
目前公司依据贸仲委《仲裁裁决书》向坦桑尼亚高等法院申请执行的裁定所涉款项(合计约103.21万美元)已获得认可,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将可能导致公司在该国申请执行的上述债权在坦桑尼亚被抵扣,但公司仍可以在中国及其他区域申请执行上述贸仲委裁决;除此之外,公司在坦桑尼亚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资产。
截至目前,中国与坦桑尼亚之间未缔结也未共同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双边协议及国际条约。目前公司未发现中国法院依据互惠原则对坦桑尼亚法院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的商事案例。综上,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认为该诉讼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应对,全力维护公司的正当利益,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