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9证券简称:达意隆公告编号:2026-016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0日,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1729978.9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342361.21元,减去2025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10349509.35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利润234128331.65元,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32166440.00元。母公司2025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90409640.5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2166440.00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关于
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990290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8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15922324.0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3.08%,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情形时,公司将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5922324.0010349509.354776695.11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21729978.9169791683.3646622882.52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332166440.00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390409640.5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31048528.46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79381514.93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31048528.46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1048528.46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9.11%。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08%,低于30%,具体说明如下:公司所处的液态产品包装装备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地缘冲突持续,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加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应对市场变化及不确定因素带来的挑战。
当前公司正处于稳健提升的关键发展阶段,产品创新与产能升级改造仍需要持续投入。公司将本期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研发创新投入、市场开拓布局、厂房改扩建项目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需求,旨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持续增强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优势,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的便利条件。公司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现场及线上调研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进行沟通交流。在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公司综合考量战略发展规划、现阶段经营实际
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2025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将主要投向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及厂房改扩建项目等领域,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技术领先优势,提升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匹配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