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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3年,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本年度,通过执行审计程序,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目标和原则

(一)内部控制评价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

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

2、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

活动的健康运行。

3、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

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2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进一步加强覆盖总部、各业务单位的评估体系,持续组织总部各职能及各业务单位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自我评价。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骏马

环保有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苏

州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飞马大宗科技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具体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

公司业务控制活动,具体包括财务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与沟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以及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和管理模式、建立了符合公司运行的治理结构及运行机制。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

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任职资格、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的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基础,具备独立董事相关任职资格,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包括在重大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等事项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内部控制日常运行。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稽查工作,并定期将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的支付业务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各机构的职能并结合自身实际,设立了综合管理中心、财务中心、总经办及各经营单元等,并制定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权限和相互关系,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项业务流程和节点要求,以及业务检查和整改制度,保证了各项业务顺畅衔接、有序运行,形成了各部门、岗位之间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管控网络。

(3)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发展战略,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根据人力资源

4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能力框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将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对人力资源规划与实施、激励与约束、离职等做出明确规定。不断完善了公司人力资源引进与开发及使用与退出机制。

公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建立员工培训长效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关心员工职业发展的文化氛围,及时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体员工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保证人才队伍的发展能充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4)企业文化

公司将“一个使命、两个愿景、三像基因、四维价值观、五新理念”的新希望

文化体系融入全体员工的思维方式及行为标准、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将企业文化融合到日常工作中去,通过文化凝聚共识、激发斗志,促进企业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固化于制,持续增强企业文化建设以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5)财务管理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拥有自己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

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配资金。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制订了严格的批准、授权、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会计核算与记录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同时,公司持续总结和修订相关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下属子公司资金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

(6)销售管理

公司在销售和收款管理方面,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制度》、《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程序。上述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对售前、售中及售后的风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大大降低销售业务的风险,保障业务有序及健康的发展。

(7)采购管理

5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为提高进货品质,降低进货成本,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招标比价管理、合同管理、验收管理、对账管理、结算管理等,规范了相关部门、相关岗位的权责。公司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对市场竞争充分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通过招标或比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货物价格;对非充分竞争类物品采购,则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共赢的互惠关系,以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采购合同签订程序,采购付款按权限规定经审批后方可办理,建立了严格的预付款审批与跟踪控制,以规避法律和商业风险。

(8)资产管理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措施。固定资产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或根据公司决议通过的投资计划请购,并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技术改造,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实施。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应经有关部门核准,对于未到年限即行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查核并分析原因。

对于存货,公司有明确存货的分类标准,设立了严格的控制流程审批环节,规定了物料的收入库、仓储保管、领料发出、盘点清查、存货处置等相关活动的程序。公司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盘存查库等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合理确认存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公司存货管理工作水平,保障存货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9)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实行目标考核与引导的方法,督促、牵引其能够顺利发展。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控制等进行检查,以促使子公司不断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对子公司进行业绩考核,确保了子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能够有效控制管理子公司,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

(10)预算管理

为突出预算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公司建立了《预算管理制度》,对各业务部门进行预算管理及绩效考核,全面制定各业务部门的收入、费用控制目标。公司定期召开经营情况分析会,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并分析预算与实际偏差的原因。通过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达到不断控制成本费用、提升

6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企业竞争力、稳定扩大经营利润的目标,从而促进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11)绩效管理

公司明确绩效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结果导向原则,按期组织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金福利调整等提供决策依据。

(12)研究与开发

公司制定了研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立项、进度追踪、项目验收考核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管控,指导研发项目顺利完成,确保公司的研究与开发能为公司产品和生产工艺提供持续的竞争优势。

(13)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信息与沟通机制,明确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程序和范围,对内部与外部信息能够做到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全面。

(14)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内

部控制工作规章制度,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审计部门具体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运行、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检查,对公司经济效益和运行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督,有权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处分建议。

(15)对外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明确了对外担保事项的受理与审核程序、日常管理以及持续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工作。

7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6)关联交易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公司制订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通过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17)信息披露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公平性,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门,具体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并建有联系电话、传真、网站、电子邮箱、互动易等投资者沟通渠道。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公司内部信息,具备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条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投资风险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方式

8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管理情况和业务特点,通过自查和检查,测试和查证,访谈和讨论等形式,定期进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有效性评价,并确认在评价范围内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调整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上年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0.5%,且绝错报≤上年经审计资产、负债总额潜在的资产总额1%,且对金额超过1500万元<错报≤上年经后的资产总额错报绝对金额超过3000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且绝对金额不0.5%,且绝对金额万元超过3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上年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上年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的营业收入总额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错报≤上年后的营业收入总报1%,且绝对金额超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额0.5%,且绝对金过1000万元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额不超过500万元

错报>上年经审计后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且绝对错报≤上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5%,且金额超过300万元<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后的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不超过且绝对金额不超元500万元过300万元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

9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

*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或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控制环境无效;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的纠正。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上年经审计后的利润总额3%,错报≤上年经审计后错报>上年经审计后的利

直接财务损失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错报≤的利润总额3%,且绝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超金额净利润总额5%,且绝对金额不对金额不超过300万过500万元超过500万元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重大负面影响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负面影响。

影响。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10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七、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力宾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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