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证券简称:飞马国际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力宾、李建雄、钟晓雷回避表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按照商业原则在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账户服务及支付结算服务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新小贷”)办理信贷业务等,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慧新小贷为与
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新网银行、慧新小贷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P3DD34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1栋1单元
26楼1-8号
法定代表人:江海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12-28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相关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30%
2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9.50%
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5%
4成都启阳远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50%
5四川省巨洋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
6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6%
7四川省雄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
8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3%
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网银行总资产为1125.09亿元,负债总额为1037.52亿元,净资产为87.5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9.42亿元,净利润为11.03亿元。
-2-2、关联关系说明鉴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同时担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网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新网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规范性金融机构,经营情况正常,
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慧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EXRG3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252-256号二层202房
法定代表人:张彦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09-19
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
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100%
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慧新小贷总资产为8亿元,负债总额为0.13亿元,净资产为7.8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0.45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鉴于慧新小贷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慧新小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慧新小贷为依法存续的企业,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3-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开展上述存贷款等业务将遵循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及期限内根据办理的相关存贷款业务等与
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另行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新网银行、慧新小贷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财务管理质量,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新网银行最高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取得存款利息18.85万元,存款余额为1576.52万元,未发生贷款业务;公司与慧新小贷未发生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关于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