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证券简称:飞马国际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5)
第005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504796.8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117001.54元;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4110755.70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3844326984.21元。
根据《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8504796.8316385799.2788349868.69
净利润(元)
—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094110755.70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44326984.21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4413488.2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0.0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宏观经济环
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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