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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7 00:00 查看全文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维磊,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战略管理学博士、正教授职称。自2008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长江商学院教授。

2022年5月至今,兼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3家。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亲自参会,

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2025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以及参加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积极了解公司的内控运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关注事项等。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工作安排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和发现的问题,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确保审计过程严谨、结果客观。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互动易”投资者提问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并积极反馈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决策质量提升和风险防控提供支持,充分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落实独立董事工作要求,现场

-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保

持有效沟通,听取公司业务发展、内控建设、财务管理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汇报,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保持良好沟通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与新网银行发生存贷款及相关业务,

以及与有关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的对外担保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形;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未发现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对四川华信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四川华-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维磊)

信具备为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况,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5、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本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基于整体评估,本人认为有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相关工作职责,有关选举、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6、其他重大事项

2025年,公司未发生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

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客观、公正审议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忠实勤勉、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石维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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