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的净利润为-14779320.88元,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79279237.62元本年度实际无可供分配利润。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单位:元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4779320.88-39042575.83-29362241.92
东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479279237.62
(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1432046098.33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27728046.21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0
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客观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