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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ST宏达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后,发表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宏达新材公司连续亏损,2025年当期净亏损1477.93万元,年末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486.95万元,资产负债率88.59%,且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宏达新材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宏达新材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主要事项和部分应对措施。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79279237.62元本年度实际无可供分配利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宏达 股票代码 00221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王燕杰黄磊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办公地址

36033603

传真021-64036081转8088021-64036081转8088

电话021-64036071021-64036071

电子信箱 wangyanjie@002211sh.com huanglei@002211sh.com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温硅橡胶,专注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胶、混炼胶、液体胶等。其中,生胶:在高温下交联成弹性体,进一步制成各类硅橡胶制品,主要用于制造模压胶、挤出胶、电绝缘胶、阻燃胶等各类混炼胶产品;混炼胶:主要作为管材和软管、带材、电线电缆绝缘材料、外科手术辅助材料、阻燃橡胶件、穿透密封材

料、模压部件、压花辊筒、汽车点火电缆和火花塞罩、挤压部件、医疗植入物、层压制品、导电橡胶、泡沫橡胶的主要原料,具有高强度、柔韧性和安全的化学稳定性,也用于纤维涂料等行业添加剂;液体胶:液体胶的硫化反应是基础胶料(通常为乙烯基硅油)与交联剂在催化剂作用下交联成弹性体,是目前国内外大力发展的一类硅橡胶。

(二)主要产品的上下游产业链

有机硅产业链由原材料、单体及中间体、下游深加工产品及终端应用环节构成。上游以金属硅、一氯甲烷为原料合成甲基粗单体,后精馏制备目标产物二甲单体和其他具有工业价值的副产单体。有机硅中间体主要为各类聚硅氧烷,如二甲单体经水解、裂解和精馏等工序制得的水解物、线性体、环体等,是有机硅产业链最关键的中间环节。有机硅单体及中间体经不同反应,并添加各类填料及助剂,方可制成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等下游产品。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有机硅单体(DMC 等),主要依靠外部采购,由于其相关行业市场较为集中,采用众多上市公司及国企普遍的“款到发货”的销售模式,所以公司对外部有机硅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敏感。同时,公司一般也会根据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产品的需求情况,提前进行备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406335998.70438370772.79-7.31%309559441.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6355834.0324221676.5191.38%63264252.34

的净资产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472935094.26347536199.1236.08%234834588.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4779320.88-39042575.8362.15%-29362241.92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6836488.82-19432227.7364.82%-24616986.62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3533051.70-20295032.35215.95%-13035828.73

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0.0342-0.090362.13%-0.0679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0342-0.090362.13%-0.0679

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7.80%-89.25%1.45%-37.67%率

2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97523088.95113380616.84116602084.47145429304.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279351.35-6017885.92-1356555.66-4125527.95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2587162.33-2885226.851961083.88-3325183.52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696854.693780412.631217074.044838710.34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报告期末年度报告披年度报告披露日前报告期末表决权恢露日前一个216一个月末表决权恢普通股股23398复的优先00月末普通股39复的优先股股东总东总数股股东总股东总数数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份数量股份状态数量

朱恩伟境内自然人22.52%974106190不适用0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境内非国有法

合伙企业7.96%344400000冻结34440000人

(有限合伙)江苏伟伦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管理6.55%283251240冻结28325124人有限公司

熊雨昊境内自然人0.98%42386000不适用0

陈念境内自然人0.69%30000000不适用0

李伟境内自然人0.69%30000000不适用0

陈玲境内自然人0.67%28948000不适用0

汪训猛境外自然人0.56%24200000不适用0高盛国际

-自有资境外法人0.55%23704220不适用0金

龚锦娣境外自然人0.53%22765420不适用0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朱恩伟持有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与龚锦娣、朱燕梅为一致行动人动的说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无说明(如有)

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2年1月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1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于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8、2024-025、

2024-056、2025-052、2026-004)。截至报告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累计235件,起诉金额30070887.35元,

其中已和解或判决234件,已和解或判决的金额为20280593.41元,已赔付金额17481046.02元;剩余1件,起诉金额9741550.91元,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

另据公司与上海金融法院沟通,除上述已受理立案案件,目前无新增立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与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银投资”)代位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判令公司向澳银投资支付

848万元。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事项详见披露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6)、《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58、

2025-001)、《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4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5年7月24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5】沪0101执1309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1200万元的股权份额。

依据已有材料,公司前任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引入专网通信业务造成上市公司巨额损失,但由于上述案件涉案人员所属刑事案件尚未办结,公司暂时无法启动民事索赔程序。公司认为与上海鸿孜之间的债权债务应于刑事案件后统筹处理,已委托上海卓隽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该案件相关事项,积极向相关司法机关进行权利主张。上述《执行裁定书》显示东莞新东方1200万元的股权份额存在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占东莞新东方股权比例的15%,若上述股权被司法处置,则将会对公司当期和期后合并财务数据产生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具体金额。公司已对848万元及相关费用作为负债列示。

公司将继续主张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好代位权纠纷案件,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战略布局,拓展公司长三角地区高温硅橡胶业务,公司孙公司天长新东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将与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厂房及设备以尽快开展生产及销售工作。公司委托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年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双方在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协商年租金。租期五年,租期自2024年6月12日至

2029年6月11日,租金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赁期间项目资产所产生的能耗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授权管

理层签署补充协议。管理层依据授权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综合原协议及补充协议,年租金为662.13万元(含税)。

本次签订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2019年9月,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卓睿”)就收购事项签署了《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2.25亿元收购上海观峰100%股权,并已向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支付1.35亿元,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观峰主营“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上海观峰实际并未完成《收购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条款,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公司支付2.25亿元业绩补偿款。同时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在应付股权转让中予以先行相应扣抵,扣抵9000万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公司补偿1.35亿元。考虑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履约能力弱,很可能无法支付对公司的业绩补偿,公司仅确认尚未支付的应付股权转让款9000万元不需继续支付。剩余13500万元的业绩补偿款目前判断收回可能性较低,暂不确认为资产。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尚未收到骥勤投资、卓睿控股任何补偿款项。公司目前已委托律师处理后续上海观峰相关事项,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事项履约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5、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因涉及“专网通信”业务,已全面停止生产经营,两公司股权已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公司努力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和应对上述两子公司所涉及纠纷。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22-021,2022-622022-078,2022-085)。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2年11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完成工商注销备案,通过工商公示系统以及当地报纸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并向债权人快递了通知函。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6、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知书,其持有的公司2832512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3444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7、2025年7月26日江苏伟伦与朱恩伟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97410619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2%)转让给朱恩伟先生。本次转让为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是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于2025年9月完成变更登记。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在同一控制下转让以及向第三方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

5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于前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及拟进行新的股权转让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完成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8、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债务豁免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前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因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苏伟伦”)之间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法院执行。为彻底解决上述执行,上海鸿孜与江苏伟伦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上海鸿孜将持有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观峰”)借款本金31736580.18元及相

应利息、违约金转让给江苏伟伦。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5)苏11执恢4号《结案通知书》,2021苏11民初

169号调解书中上海鸿孜的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上述债权转让后,上海观峰31736580.18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债权人变更为江苏伟伦。

江苏伟伦于2025年4月22日出具《债务豁免声明书》,声明自愿单方对上海观峰豁免36913478.4元(其中本金

31736580.18元,利息及违约金5176898.22元)的债务,被豁免方自声明生效之日起无需再履行该债务的清偿义务。

声明为声明方单方自愿行为,一经签署即不可撤销。

9、因公司连续亏损,2025年当期净亏损1477.93万元,年末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486.95万元,资产负债率

88.59%,且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9.8.1(七)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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