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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宏达: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5 00:00 查看全文

ST宏达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宏达 股票代码 00221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王燕杰黄磊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15号中港汇办公地址

36033603

电话021-64036071021-64036071

电子信箱 wangyanjie@002211sh.com huanglei@002211sh.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279226450.77210903705.7932.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41830.97-9297237.2712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573823.73-5472389.18128.76%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988582.3417447267.32-266.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7-0.0215121.86%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7-0.0215121.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1%-47.50%51.81%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末增减

总资产(元)428926458.85406335998.70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8397665.0046355834.034.4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206570数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数量股份状态数量境内自然

朱恩伟22.52%974106190不适用0人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境内非国3444000

合伙企业7.96%344400000冻结有法人0

(有限合伙)江苏伟伦境内非国2832512

投资管理6.55%283251240冻结有法人4有限公司

MORGAN S

TANLEY &

CO. 境外法人 1.34% 5794181 0 不适用 0

INTERNATI

ONAL PLC.高盛国际

-自有资境外法人1.29%55609280不适用0金境内自然

熊雨昊1.12%48300000不适用0人境内自然

何明坤1.09%47033000不适用0人境内自然

胡祖平0.82%35389000不适用0人境内自然

陈玲0.66%28460000不适用0人境内自然

王海伏0.61%26195000不适用0人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朱恩伟持有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与龚锦娣、朱燕梅为一致行动人致行动的说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无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2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1、巨融科技与朱恩伟于2026年7月23日签署的《朱恩伟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巨融科技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朱恩伟持有的上市公司2162378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公司2026年7月23日与巨融科技签署了《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巨融(乌鲁木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巨融科技发行不超过129742733股(含本数)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6年7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等公告。上述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注册,能否获得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主要包括如下:“……公司连续亏损,2025年当期净亏损1477.93万元,年末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486.95万元,资产负债率88.59%,且公司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八节9.8.1(七)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仅为4635.58万元,2026年半年度末净资产为4839.90万元。

3、2022年1月7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2001号),因

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后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披露于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4-008、2024-025、

2024-056、2025-052、2026-004、2026-017)。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所涉投资者诉讼案件均已审结或和解。根据

生效法律文书及和解协议,公司共需支付2828.26万元,其中,2804.74万元已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支付,剩余部分已于本报告披露日前支付。受此影响,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与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银投资”)代位权纠纷一案中,法院判令公司向澳银投资支付

848万元。因有待执行款项未能如期支付,导致公司因相关纠纷被相关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述事项详见披露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收到到期债务履行通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6)、《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58、

2025-001、2025-007、2025-033、2026-018)、《关于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2025年7月24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5】沪0101执1309号),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裁定如下: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1200万元的股权份额。子公司东莞新东方2026年5月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2025】沪0101执1309号),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支付或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澳银投资履行对上海宏达所负的到期债务人民币7200000元,不得向上海宏达清偿。东莞新东方已向黄浦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依据已有材料,公司前任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引入专网通信业务造成上市公司巨额损失,但由于上述案件涉案人员所属刑事案件尚未办结,公司暂时无法启动民事索赔程序。公司认为与上海鸿孜之间的债权债务应于刑事案件后统筹处理,已委托上海卓隽律师事务所协助处理该案件相关事项,积极向相关司法机关进行权利主张。上述《执行裁定书》显示东莞新东方1200万元的股权份额存在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占东莞新东方股权比例的15%,若上述股权被司法处置,则将会对公司当期和期后合并财务数据产生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具体金额。

公司已对848万元及相关费用作为负债列示。

公司将继续主张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好代位权纠纷案件,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2019年9月,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卓睿”)就收购事项签署了《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2.25亿元收购上海观峰100%股权,并已向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支付1.35亿元,完成股权工商变更。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观峰主营“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上海观峰实际并未完成《收购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条款,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公司支付2.25亿元业绩补偿款。同时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公司有权在应付股权转让中予以先行相应扣抵,扣抵9000万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宁波骥勤、江苏卓睿需向公司补偿1.35亿元。考虑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履约能力弱,很可能无法支付对公司的业绩补偿,公司仅确认尚未支付的应付股权转让款9000万元不需继续支付。剩余13500万元的业绩补偿款目前判断收回可能性较低,暂不确认为资产。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公司尚未收到骥勤投资、卓睿控股任何补偿款项。公司目前已委托律师处理后续上海观峰相关事项,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承诺事项履约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6、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因涉及“专网通信”业务,已全面停止生产经营,两公司股权已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公司努力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和应对上述两子公司所涉及纠纷。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022-021,2022-622022-078,2022-085)。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22年11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完成工商注销备案,通过工商公示系统以及当地报纸发布了债权人公告,并向债权人快递了通知函。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解散清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7、2022年1月6日,公司收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告知书,其持有的公司28325124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34440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日期为2022年1月4日。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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